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近期
县安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现将部分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如下
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点位一:中江县颜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散粉仓库内收集面粉(可燃性粉尘)的干式脉冲布袋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抑爆、惰化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企业点位二:中江县红樯燃气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广福流量站,站内调压装置内安全阀超期未检验。
法律依据:根据《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实施细则》第3.2条:1. 天然气门站及各级独立的调压站未设置超压切断阀及安全放散装置;切断、放散装置未定期校验。
企业点位三:永兴中心卫生院(石笋分院)
隐患描述:该医院属于医养结合的医疗及养老综合服务性质场所,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院医养楼各住宿房间内无感烟探测器、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法律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3条e款) 未按 GB 55037 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附录 A 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企业点位四:德阳鑫震洲家具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企业二车间外木质粉尘的干式布袋除尘系统箱体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企业点位五:中江致远砼业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10吨起重行车遥控器缺少急停开关、钥匙锁闭。可能导致突发状况下无法迅速切断动力,缺乏钥匙锁闭则易引发非授权人员误操作。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第4.7条c款:起重机械“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点位六:德阳市永辉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公司内存在四川勇玲食品有限公司等承租单位,但均未与各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也未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等。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企业点位七:中江县二福原毛加工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企业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废水收集池,属于有限空间,存在硫化氢等中毒风险)。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第十三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企业点位八:中江欣秀工艺品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企业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污水收集池,属于有限空间,存在硫化氢等中毒风险)。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第十三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企业点位九:德阳市丽枫酒店有限公司
隐患描述:该场所系租赁使用,大楼内存在多个使用经营单位。租赁单位未与建筑产权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也未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消防设施明确统一管理单位。
法律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1条i款)多产权建筑,具有多个使用方的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明确统一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企业点位十:中江县玉江木材加工厂
隐患描述:未制定并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改料锯等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隐患描述:电工检维修作业委托广福供电所实施,但未与广福供电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双方职责尚未明确。
法律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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