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黎炳盛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黎炳盛代理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黎炳盛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据南方+(记者 马新杰)
视频:南都官微运营部 黄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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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2026-09-2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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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黎炳盛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黎炳盛代理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黎炳盛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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