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效率革命行动”,进一步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两项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近日,四川射洪经开区生态应急局督导发现射洪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射洪市德溢钢结构有限公司、绿然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警示。请各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环境。
射洪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一:消防电子液位计显示的正常水位与现场实际正常水位偏差过大。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要求:立即对消防电子液位计进行校准。
隐患问题二:配电房内配备的安全帽为普通型防护安全帽。
法规依据:《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811-2019)第4.1.1条:安全帽按性能分为普通型(P)和特殊型(T)。普通型安全帽是用于一般作业场所,具备基本防护性能的安全帽产品;特殊型安全帽是除具备基本防护性能外,还具备一项或多项特殊性能的安全帽产品,适用于与其性能相应的特殊作业场所。
整改要求:立即更换为具备电绝缘性能的特种安全帽。
隐患问题三:自动扶梯扶手带外缘与障碍物间距小于400mm,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法规依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第4.6条: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e)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400mm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整改要求:在自动扶梯扶手外缘与障碍物之间增设防护挡板。
射洪市德溢钢结构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一:车间气瓶存放区域的二氧化碳气瓶空瓶、实瓶分类存放未设置分类标志牌。
法规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第8.6.9条:安全用气使用说明 (7)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注8-1)时,存放空间温度超过60℃的,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注8-2)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且有明显标志;实瓶内气体互相接触会发生反应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分室隔离存放,并且在附近配有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对于储存易发生聚合反应或者分解反应气体的实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限定储存数量、保存期限;实瓶储存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整改要求:应当按照空瓶、实瓶分类存放,并张贴标志标牌。
隐患问题二:车间内正在使用的5t行车起重机,其控制器急停开关损坏失效。
法规依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第4.7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等,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c)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整改要求:立即对控制器开展检修维修,确保开关功能有效。
隐患问题三:车间内的松香水暂存区域未设置防渗漏措施。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三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在松香水暂存区域底部增设防渗漏托盘。
射洪绿然学校
隐患问题一:食堂燃气报警器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检测。
法规依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第5.5条:检定周期 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对仪器测量数据有怀疑、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应及时送检。
整改要求:督促学校按要求每年开展燃气报警器检测工作。
隐患问题二:食堂大厅内个别应急疏散指示灯未正常工作。
法规依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7.0.3条: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整改要求:及时对相关设备开展检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隐患问题三:食堂门口动火动焊作业未落实审批流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法规依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第三条 消防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一)直接判定(存在任意一条,则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5.校内施工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的。
整改要求:立即补全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督工作,更换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开展动火作业。
针对本期曝光的问题隐患,四川射洪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已责成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迅速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闭环;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来 源:射洪应急
编 辑:庞子明
责 编:许竣钦
审 核:黄 志
监 制:龚 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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