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工资标准,企业是否应该补足?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我是成都高新区一名女职工,想咨询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到底应该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如果低于产前正常工资福利收入,用人单位要不要补足差额?
成都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回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工资不得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该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
如您与公司就上述问题存在争议,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线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或向成都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新都部分公交“只能坐不能站”,乘车不便咋解决?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新都部分公交车只能坐不能站,发车又慢,车又小,一个车拉不到10个人,等了两三趟都上不了车,我旁边一位老人等了快一个小时都没上车。建议用大点的车,并加大发车频率。
成都市新都区蓉桂运业有限公司回复: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判定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延伸到农村的公交线路且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目前行管部门已责令新都蓉桂公交对延伸到农村的公交车辆,取消设置乘客站立区,实行一人一座。
为解决农村地区群众乘坐公交出行需求,新都蓉桂公交拟对延伸至农村地区的公交线路开展安全评估,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期将根据审批结果调整乘车标准。现阶段新都蓉桂公交会持续关注各线路实际运行及客流情况,动态优化发班间距,尽全力保证乘客出行。
3.在攀枝花能否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咋办理?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听闻攀枝花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了,请问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为什么攀枝花公积金官网没有物业这个选项?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一)办理要件:缴存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单身承诺等)、银行卡、物业费发票(需记载缴存人或配偶及房屋信息、缴费年度)。缴存人配偶办理除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若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条件和时间:2026年9月20日(含)以后,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就1套自住住房对应年度的物业费申请提取1次(如2026年申请提取2026年度的物业费,2027年申请提取2027年度的物业费,以此类推)。
(三)提取额度:不超过提交的对应年度物业费发票载明的实际支付金额且缴存人及配偶每年提取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可提取金额当年有效,不跨年结转。
(四)办理渠道:若您符合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条件,您可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办理;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我中心任一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五)关于攀枝花公积金官网没有物业提取选项的问题:我市物业费提取政策自9月20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该提取入口已正式上线,业务可正常办理。
4.学生在校被推销办理校园手机卡,运营商拒绝销户咋解决?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本人在校园被推销人员诱导办理校园手机卡,办理时推销人员未口头、未书面告知合约期限以及提前销户需要支付违约金。本人对此合约条款不知情,现要求办理手机号正常销户,并且退还剩余话费。多次联系运营商客服申请销户被拒绝,该如何解决?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回复:经核查,学校校园网服务中心于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服务点,该服务点公开宣传资料、宣传展架所公示的服务内容,与实际向学生提供的服务一致,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经走访调研新生群体发现,有非校园网服务中心的校外社会人员,利用新生对校园环境不熟悉的便利条件,在新生报到期间开展不实宣传。
我们已向学校校园网服务中心作出要求,印发书面宣传材料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相关服务,谨防上当受骗,并已督促相关企业为学生办理免费退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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