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9月27日,网红训狗师潘宏终审败诉,被判向萨摩耶犬“小宝”主人李女士公开道歉并赔偿的消息引发关注。大量网友提出疑问,如果拒绝遵照法院判决发布道歉内容,该怎么办。

对此,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表示,经受害人申请,法院可直接以潘宏名义发布道歉内容,且费用将由潘宏承担。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李女士饲养的萨摩耶犬“小宝”,因出现咬人情况被送往网红训犬师潘宏的训犬基地。两个月后,“小宝”被基地内大型犬咬死。潘宏在直播及微信群讲述事件经过时,发表了“主人微信不回,电话不接”“不要狗了,要流量”“太丑陋”等言辞,导致李女士被大量网友私信和公开侮辱、谩骂。

潘宏账号下相关评论(账号截图)

李女士聘请律师起诉,要求潘宏公开道歉,以“小宝”死亡事件的日期(1月19日)为数额,要求赔偿119元精神损失抚慰金,并要求赔偿律师费、差旅费11000元。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于2026年8月17日终审宣判。

庭审中,潘宏一方曾以“无法证明‘潘宏爱玩狗’账号属于潘宏”“无法证明相关言论来自潘宏”“即便相关言论属实也不构成侵权”为由答辩,均被法院驳回。

一二审法院综合证据确认,潘宏发布了“发个小狗,主人当时回了一句行”“微信不回,电话不接”“不要狗了,要流量”“丑陋”等言论,引起诸多网上负面评论,更有甚者对李女士进行辱骂。

潘宏账号下相关评论(账号截图)

法院认为,潘宏的以上言论一是无基本事实依据,二是带有明显人格贬损含义,对李女士的人格尊严构成侮辱,造成了李女士社会评价降低。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李女士全部诉求。

记者注意到,法院要求潘宏在判决生效的10日之内,需在抖音账号置顶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审核),如潘宏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

9月26日,李女士称潘宏已支付赔偿款,但未按法院判决公开道歉。

对此,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介绍,根据判决书要求,潘宏已经出现逾期情况,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不经潘宏同意直接以潘宏名义公开发布道歉内容,且费用由潘宏承担。

李女士表示,已正式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潘宏的公开道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