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具体如下

↓↓↓

一、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

缴存人购买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实施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缴存人购买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正常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3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贴息期内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自出现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12个月期满后,补贴资金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三、支持购买绿色住宅贷款额度上浮

缴存人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本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本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实施,第一、二项为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止。政策执行期间,中央、省、市出台新规的,从其规定。我市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梁靖媛

审核:胡明贵 彭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