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底伊乐

9月22日,眉山市东坡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任命:

张开强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帆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   辉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潘   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志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朱   刚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吴   静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