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丹枫)九月的德阳,旌湖的水不疾不徐地往南走。这座名字里带"德"的城市,静卧在成都平原的东北缘,背靠龙门山,面朝古蜀文明的纵深。三星堆的青铜面具在此沉睡了三千年,德孝文化的根脉在此绵延了上千年。风从山上来,带着初秋的凉意,穿过高大的厂房——那些沉默的钢铁巨构,曾经锻造出大国重器的筋骨——又拂过校园里刚刚升起的国旗。"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月启动仪式就在这份安静中开始了。没有彩旗飘飘,没有标语漫天。这份克制本身就在说明:法治教育不是一场热闹,而是把法的本意从冰冷的条文里请出来,变成一种稳定的、年复一年的陪伴,稳稳当当地落进孩子们的心里。
德阳做了许多年的青少年普法,留下过痕迹,也出过成效。但面对"一阵风"式的陈习,这座城市在思索:怎么把普法做实?那种习惯并不陌生——风来了,拉条横幅、发几本小册子、请个人站台上念几条法条,孩子们在底下坐得笔直,眼睛跟着窗外飞过的鸟走。风走了,册子塞进抽屉,法条回到书里做它的黑体字。下一次再见面,还是“陌生人”。旌湖的水流了一季又一季,那些努力像水面的波纹,虽曾荡漾,可孩子心里的土壤,始终还在等一颗真正落进去的种子。造大国重器容不得"差不多就行",给孩子的法治教育同样容不得半点虚浮。这份思索,最终沉淀为一个朴素的道理:普法这件事,往小了说是一场活动,往大了说是一代人法治基因的播种。正因为此,它值得被高高地举起来,稳稳地落下去。
一
传统校园普法最大的困境,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点破了:"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规则如果只是外在的强制,它就永远无法变成人的自觉。孟子补了一句:"徒法不能以自行。"光有法条摆在那里,不会自己走进人的心里。法律要内化为人的直觉,靠的不是灌输,是浸润——像旌湖的水一样,无声地渗进土壤,等那颗种子醒来。
你问一个孩子:"什么是法?"他脱口而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再问:"被同学勒索了怎么办?"他可能沉默,或者低下头说"忍一忍就过去了"。这就是条文式普法的终点——知识进了试卷,没进生活。法律对他来说,就是墙上那几个字,跟自己没关系。
德阳的探索,可贵之处在于把"法"从条文里拽了出来,放进了场景里。它不照搬模板,而是把法治种进自己的土壤——向阳花、旌阳基地,这些名字带着这座城市的体温。旌阳区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不是摆几块展板的"小展厅",而是集展示、拓展、直播、夏令营于一体的资源池。检察院把学生带进办案区,让他们摸一摸讯问室单向玻璃的冰冷,掂一掂手铐沉甸甸的金属分量,听检察官平静地说出"你有权保持沉默"。那个瞬间,法律不再是书里的黑体字,而是一个真实的、有边界、有温度的世界。他可能说不清刑法第几条,但他会记住那种感觉:原来规则是这样保护一个人的。这颗种子不需要他马上理解,只需要落进去——像九月的秋凉落在旌湖的水面上,你看不见它去了哪里,但它确实到了。
德阳中院的"向阳花"品牌,走的也是同一条路。模拟法庭、巡回审判、同阶审判——这些词不新鲜,但德阳"真做了"而且"持续做"。我特别在意"同阶审判":让同龄的学生坐在审判席上,审理同龄人的案件。孔子讲"因材施教",法律教育其实也一样——你让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听法官讲量刑标准,他听不进去;但你让他面对一个跟他一样大的"被告人",他忽然就懂了:懂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一念之差,两个世界"。规则意识从认知转化为情绪记忆,只有在角色代入中才会发生。身体记住了,心才会跟上;心跟上之后,种子才算真正活了。
法治副校长制度也在悄然变样。德阳建立了人员库,串联公检法司,按防欺凌、防性侵、禁毒、网络安全分层次排课。干警不是去了就讲,而是按学校需求排课——职校最需要劳动法律风险和网络诈骗防范,小学则更需要防欺凌、自我保护等贴近儿童日常生活的法治启蒙。孔子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讲的就是教育要看见具体的人。这种"按需供给",才是制度化的真正起点。德阳名字里的"德"字,古语说"德者,得也"——法治教育如果只停留在"你应该知道",那不是德,是术;只有当规则变成一个人内心真正"得到"的尺度,它才算落进了德阳的"德"里。
这些做法有一个共同的底层逻辑:法律不是用来背的,是用来"经历"的。一个孩子经历一次模拟庭审,记住的不是罪名,而是一整套关于公平、证据、程序、责任的直觉。这种直觉,就是法治素养的种子。总有一天,当他长大,面对纠纷时,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个法庭、那个法槌落下的声音——规则可以被信任,而信任规则的人不会吃亏。
二
德阳实践的更深价值,在于它试图回答一个宏大的命题:如何让法治教育从"独角戏"变成"全社会的合奏"。
在"法治四川行"的版图上,德阳并非独行。党委把方向,部门各尽所能,学校守课堂,社会伸手,家庭扛责任——这些力量像旌湖的支流,各自从不同的山头出发,最终汇入同一片水域。一张正在织密的网里,每一个节点都在发光,每一条线都在传递温度。
"校地协同"是一条路。西南交大实践团在罗江做"推普+普法",用普通话讲民法典、讲反诈。乡村孩子如果连宣讲人的话都听不懂,普法从何谈起?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既学会了普通话,又知道了"遇到诈骗可以报警"——一箭双雕。司法行政系统的"开学第一课"从幼儿园做到高校,按年龄分层。普法不是某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张网,每一颗种子,不管落在哪片土壤,都应该有水滋养。
特殊群体没有被落下,是这张网的另一个节点。省关工委关注服刑、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做法被司法部推广。这类孩子缺的不是一场讲座,而是长期陪伴、身份答疑和心理修复。需要关工委、司法所、学校、妇联、团委共享信息,做一对一跟进。每一颗种子都值得被看见,哪怕落在最偏僻的角落。不让任何一个孩子被落下,就是德在具体的人身上的体现。
往大了看,四川已有"七色光"青少年普法联盟,联合八部门、三十四个点位。德阳若把本地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检察、司法所接入这个体系,就能把单次的"主题月"扩展为全年可预约的普法资源池。这意味着普法不再是"上面来人了就搞一下",而是变成随时可以取用的公共服务。一张服务网络,重要的不是织得多大,而是能不能兜住真正有需要的人。德阳看见了那些尚未覆盖的角落,也在试着把这张网织得更密、更牢——靠的不是一阵风,是靠制度化的水,流到每一个需要它的地方。
这便是德阳实践的当代价值:它证明基层法治建设可以不是"运动式治理"的翻版,而是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协同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从"一阵风"到"一口井",从"独角戏"到"合奏"——这条路的方向,是确定的。
三
德阳这座城市,名字里就有一个"德"字。古蜀文明在此发源,德孝文化在此扎根。两千多年前,孔子说"德不孤,必有邻",孟子说"徒法不能以自行"。这两句话放在一起,恰好说清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律不能自己走路,它需要德来承载;而德不是挂在墙上的字,是一个人内心真正"得到"的东西。我们谈青少年普法,表面谈教育,实则谈一个社会的法治基因如何传递。法律如果只停留在条文层面,它就永远是一个外在的、异己的东西。只有当法律变成一个人内在的直觉——遇到纠纷第一反应是"找规则"而非"找关系",面对不公第一反应是"取证"而非"忍了"——法治才算真正落地。
而直觉从哪里来?不是从课本背来的,是从经历中长出来的。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这种"不学而能"的法治直觉,就是普法最终想要抵达的地方。它像一颗种子,不需要每天盯着看,但会在心里慢慢长成一棵树。
德阳那些孩子走进办案区的下午,他们不会想到自己正在经历一场关于"正义"的启蒙。这种启蒙不需要记住任何法条,只需要记住一种感觉:规则是真实的,边界是清晰的,正义是有温度的。就像旌湖的水,你不需要知道源头在哪里,只需要知道它一直在流,不疾不徐,从未停止。
九月的德阳,风里有了秋的凉意。旌湖的水面还是不疾不徐地往南走。法治的种子,也该在这个季节落进土壤了。它不会马上发芽——但有些种子,偏偏要在秋凉里才肯安静地扎根,等到来年春天,长成一个人内心的尺度。而一个人心里的尺度,就是一个社会法治的起点。
德阳的"德",说到底,就是这颗种子。它不喧哗,不急躁,但它一直在生长。在无数双手的托举中,在无数条支流的汇聚中,这颗种子会找到它的水、它的土壤、它的春天。
(作者系四川省关工委副主任)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