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遂宁正深入开展
电动二(三、四)轮车
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为带动全社会养成文明出行
守法通行的良好习惯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向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发出如下倡议
↓↓↓
文明骑行,平安相伴
致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交通安全倡议书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文明形象,事关基层治理效能,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当前,全市正聚焦电动车“秩序乱、事故多、安全意识低”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为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机关带头、党员先行”的标杆效应,带动全社会养成文明出行、守法通行的良好习惯,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向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守法出行的“先行者”
法规是安全之基,守法是党员之责。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出行”理念。坚决做到不无证驾驶电动二(三、四)轮车,不驾驶、乘坐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的车辆;行车途中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规驶入快车道,以实际行动守护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树立公职人员文明守法的良好形象。
二、争当规范停放的“践行者”
停车有序是城市文明的直接体现,也是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城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电动二(三、四)轮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堵塞人行横道、挤占机动车道和公共空间等不文明行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到整齐划一、朝向一致、合规有序。摒弃随意停放、占道堵路、私占车位等陋习,从细节做起、从自身做起,以规范停放的自觉行动,守护道路整洁畅通,擦亮文明城市底色。
三、争当交通新风的“传播者”
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各级党组织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亮身份、作表率,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主动向家人、亲友、同事普及电动车辆安全知识和交通管理规定,及时劝阻并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以自身言行感染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形成“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推动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四、争当综合治理的“推动者”
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齐抓共管、久久为功。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主动担当,深刻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将个人出行行为融入城市治理大局。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触碰交通法规红线,不参与任何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配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和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治理,以机关作风文明带动城市交通文明,以党员示范行动护航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文明出行,始于足下;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一座城市的文明温度,藏在每一次规范出行、每一次文明礼让之中。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带头守法规、除陋习、树新风,以机关示范引领全民共治,全力助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见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遂宁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来源:遂宁机关党建
编辑:赵博文
责编:赵鑫
编审:詹良华
终审:周一帆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