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1 射洪市小吴蔬菜经营部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甜椒及多次未查验留存合格证明案

2026年5月14日,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对射洪市小吴蔬菜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甜椒监督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超标,结论为不合格。涉案甜椒已全部售完,货值60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既不能提供该批次甜椒的购进票据,也未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另查明,2024年9月13日,当事人因未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已被给予警告处罚,本次再次违反相同规定,属于拒不改正的法定情形。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属小经营店,

射洪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对其未查验留存合格证明且拒不改正、经营不合格甜椒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南充市高坪区石哥蔬菜销售店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2026年3月10日,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获悉南充市高坪区石哥蔬菜销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红圆椒抽检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外地购进60斤红圆椒时未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提供进货凭证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高坪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红圆椒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7000元的 行政处罚。

案例3 峨眉山市好润佳超市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5月19日,经检验机构检验,峨眉山市好润佳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销售的涉案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另查明,当事人购进红薯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9.7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