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德

文化兴则服务业强,服务业强则经济活力足。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扩能提质的转型期,只有将文化产业发展深度嵌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局,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改革攻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科技赋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才能在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中书写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需求牵引:重塑文化产业发展逻辑的战略锚点

文化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与精神供给主体,既是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关键发力点,也是顺应人口结构变化、消费结构升级和产业结构转型趋势的必然选择,更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依托。

(一)消费升级驱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

随着我国人均GDP连续跨越台阶,居民消费结构正由实物型向服务型、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加速转变,文化消费需求呈现出品质化、体验化、分众化的显著特征。2026年春节的数据清晰勾勒出中国文旅市场的深刻嬗变:全国国内出游5.96亿人次,较2025年同比增长约19%;国内出游总花费8034.83亿元,较2025年同比增长18.6%;全国跨区域人员流动量累计超过28亿人次,同比增长8.2%,假日游客人数、花费和出行规模、国内游订单量均创历史新高。春节假期,艺术表演场馆销售收入的显著增长“电影+文旅”联票和“票根经济”从试验走向常态。这些数据无不折射出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根本性转变。我国文化供给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中国消费者正加速转向更具品质、更富内涵、更重体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这一需求牵引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澎湃动力。深入把握这一产业演进趋势,要求我们牢固确立需求牵引的政策导向:以消费者对高品质文化体验的真实诉求为出发点,以市场信号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内容和创新业态集聚,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新质生产力重构文化生产范式

驱动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飞跃的核心动力,正是数智技术催生的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新”,集中体现在四个维度:其一,创作主体的革命性拓展,从过去的专业知识分子,转变为职业创作者、文艺爱好者及人工智能算法、大模型的混合协同,“人机协同”已成为文化生产的新常态;其二,生产工具的根本性变革,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工具,正深度介入并主导从创意萌发到设计落地的全流程,极大地丰富了文化创作的工具和平台;其三,文化产品形态的迭代升级,文化产品不再局限于实体商品,而是延伸为无形的数字信息、海量数据资源及由此衍生的体验服务,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其四,消费关系的全方位重构,消费者的角色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文化产品的流通过程本身即在塑造新的社群关系与文化网络。正是基于这些变革,以算法和数据为支撑的新业态,既为服务业扩能提质提供了全新路径,也成为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与价值攀升的“生力军”。

(三)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政策精准供给

需求牵引的文化产业发展逻辑,要求政策支持必须增强针对性与有效性。一方面,应建立文化消费需求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文化消费指数和产业景气报告,为政策制定提供实证依据;另一方面,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区域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扶持政策,避免“一刀切”的政策失灵。应运用数智技术对海量分散的多种文化生产要素进行整合,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足各地文化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布局数字创意产业园、智能媒体平台、数字文旅综合体等,推动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新格局。故宫博物院“数字文物库”公开90余万件文物高清影像、“全景故宫”VR项目的成功实践,敦煌研究院“数字藏经洞”沉浸式交互场景的广泛认可,均充分说明,只有真正读懂市场需求、精准捕捉消费趋势,才能将文化资源的存量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增量动能。

(四)分层分类构建精准文化供给体系

2026年,“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首次被写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以网络文学、短视频、微短剧、网络游戏等为代表的全民参与型数字文艺形态正式上升为国家文化战略。生活性文化服务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载体,数智化赋能下的文化产业,正以分层分类的精准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朝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方向升级。其一,围绕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文化需要,推动普惠性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依托数智技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文化馆、线上博物馆、云演出等业态,打破地域与时空限制,让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偏远地区覆盖,实现基本需求类文化服务更加普惠均等、优质可及。其二,围绕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扩大升级类文化服务供给。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技术赋能下的文化消费打破了物理空间的桎梏,实现了体验感与文化价值的双重升级,以数智技术赋能沉浸式演艺、主题文旅、精品影视、数字艺术等高端文化业态,将推动文化产品从“观看式”向“沉浸式”升级。其三,围绕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做精做细个性化文化服务。借助大数据、生成式AI等技术,精准匹配用户个性化文化偏好,推动定制化数字内容、个性化文创设计、专属化文旅路线等业态发展。

改革攻坚:以制度创新筑牢文化产业“放得活”“管得好”

当下,知识产权制度已从传统的事后防御性法律工具,逐步转变为前置性的产权制度基石。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正是为了适应数智经济条件下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一)以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完善文化产业顶层制度设计

文化体制机制涉及文化建设组织结构和文化生产基本流程。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把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作为中心环节,旨在厘清文化建设各主体之间关系,明确文化生产各环节的原则要求,构建激励创新、保障权益、促进转化的完整制度生态,为文化创新创造提供制度保障。

一方面,以制度创新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让经营主体“放得活”。完善版权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将激发创新作为贯穿始终的核心目标,通过优化收益分配政策保护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出台专利优先审查、版权登记补贴等激励政策,降低创新成本,提升创新收益。数智技术让文化创作主体从专业创作者拓展为职业创作者、普通爱好者与人工智能算法的多元协同,非遗传承人、民间文艺工作者、普通网民都可参与文化创新创造,而完善的激励制度,正是让这种“人人都是创作者”的创新活力充分释放的核心保障。

另一方面,以严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让产业发展“管得好”。打通知识产权从产生、运用到保护、交易、服务的全流程闭环,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立体化的数字安全网络。在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时,重点扶持一批具备自主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和品牌,通过政策的精准滴灌,推动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持续提升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二)以制度创新适配数智化转型,构建适应数智时代的敏捷治理范式

数智化赋能不是简单的技术植入,而是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生态。唯有构建与数智时代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才能有效破解产业发展痛点,推动文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服务业扩能提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面对数智化带来的新挑战,改革攻坚必须超越传统单一的版权保护维度,迈向立法、执法、司法协同发力的多维治理闭环,形成一套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敏捷治理范式。

在立法层面,需要加快制定适应数智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涵盖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同时,对数据权利、算法权利、虚拟资产权利等新型权利进行明确界定,重点回应AIGC内容版权归属、数据要素产权界定等前沿问题;在执法层面,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协同执法机制,针对数字文化产品多渠道流动的特点,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协作规范,打破属地管理局限;在司法层面,需要培养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通过专项培训和案例积累,持续提升司法审判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规范有序的市场运作还需要高效的版权流通体系作为支撑。应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价值评估机制,推动文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序发展文化产权、版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针对互联网环境下侵权易发、维权成本高的现实痛点,坚持“规范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构建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立体化的数字安全网络。同时,加快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体系建设,以高标准的数据权益保护激励高质量数据供给,激活高效率、高效益数据流通与应用。

(三)以产权制度为桥梁,推动服务业融合化发展与价值链延伸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快释放文旅体等服务消费潜力,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业,丰富文旅体商等融合业态。知识产权制度是深化产业融合、延伸服务价值链的重要桥梁,更是推动文化产业与服务业各领域深度融合、实现扩能提质的核心纽带。

文旅融合的高级形态并非简单的景观堆砌,而是文化IP在旅游场景中的深度嵌入与价值转化。应当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授权机制,将优质文化内容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独特辨识度的文化标识。通过推动“文旅+”跨界融合,鼓励开发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创产品、沉浸式体验项目,推动文化服务与旅游、餐饮、住宿、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文化内涵与品质;同时,推动文化IP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等产业跨界联动,以知识产权授权运营为纽带,让生产性文化服务全面渗透产业链各环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科技赋能:构建前瞻性数智化赋能体系

数智技术是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关键变量”,更是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如果说需求牵引定义了文化产业“为何发展”,改革攻坚提供了“如何保障”,那么科技赋能则是回答“如何落地与迭代”的系统性方案。

(一)打造高价值数字文化内容供给体系

内容是文化服务的核心,必须以数智技术赋能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文化原创能力。一方面,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扩展现实等技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解码重构,创造沉浸式、互动式文化体验。敦煌研究院“数字藏经洞”项目借助人工智能对千年古籍深度解析,实现从静态展示到可探索文化场景的跨越,让文化遗产焕发时代生机。另一方面,推动人工智能等工具深度介入创意全链条,提升创作效率与品质。《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人工智能赋能影视工业化生产,《黑神话:悟空》借助人工智能优化开发流程并实现全球销售90亿元,双双取得文化价值与市场效益的突破,为高品质文化供给树立了标杆。

筑牢文化科技融合的技术底座。聚焦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突破,构建文化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重点推进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交叉技术研发,推动智能生产流水线、虚拟制片工艺在文化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同时,加强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优化5G、6G、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布局,为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技术支撑,也为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提供可复制的技术范式。

(二)以关键技术突破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科技赋能的深度,取决于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突破能力。要聚焦文化领域前沿技术攻关,加快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交叉技术研发应用,构建文化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积极推广智能生产流水线与虚拟制片工艺,以自主技术突破带动价值倍增。《黑神话:悟空》以人工智能优化开发全流程,成为国产3A游戏里程碑,有力印证了技术自立对文化创造的放大效应。同时,要夯实数字文化基础设施,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统筹优化5G、6G、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为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持续涌现筑牢技术底座。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课题,还需以前瞻思维构建适应数智时代的灵活确权机制,运用区块链、数字水印等技术破解“溯源难”问题,在安全与发展间求取动态平衡,确保技术红利切实惠及广大创新主体。

(三)培育适配数智时代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科技赋能的持久动力,归根结底在于人。要遵循学科发展与产业需求规律,推动高校加强文化科技交叉学科建设,打破学科壁垒,让知识在融合中焕发活力。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着力造就兼具深厚文化素养与过硬技术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生态,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及硕士专业学位,推动相关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为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开放合作:拓展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纵深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培育“中国服务”品牌、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战略选择。“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推动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必须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动中国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一)推动文化服务贸易提质升级

在全球文化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应把握全球文化消费数字化转型的历史机遇,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产业标准制定,在数字版权保护、内容分级评定、平台治理规范等重要议题上贡献中国方案。顺应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吸引全球优质文化资源、技术、人才与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推动中国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构建双向奔赴的开放格局。重点扶持数字影视、数字音乐、网络文学、数字游戏、云演艺等数字文化业态,推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IP走向国际,让中国文化服务成为全球服务贸易中的重要增长极。持续提升国内文化产业的市场运营能力,通过专利审查授权、专利执法保护等机制,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技术手段创新不断强化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服务”文化品牌

深化国际文化科技合作与规则对接。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文化、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文化贸易秩序,为中国文化企业出海提供制度保障。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推动文化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兼具文化底蕴与创新能力的头部文化企业与品牌,形成“中国服务”的核心标识。鼓励文化企业开展国际化运营,在全球范围内布局IP孵化、内容创作、发行传播、衍生品开发全链条,推动中国文化IP的全球化运营与价值转化。通过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授权机制,将优质文化内容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独特辨识度的文化标识,以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中国服务”成为全球文化市场中高品质、高价值的代名词。

(三)共建共享文化产业开放生态

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文化产业开放生态,应打破行政壁垒和数据孤岛,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主体的文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价值评估机制,降低中小文化企业和创作者的参与门槛。建立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多元联动的文化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以开放的创新生态促进知识、技术、资本、人才的高效流通与整合。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全球主要文化市场的科技合作与文化交流,推动数智技术、文化资源的跨境共享与协同创新,将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于跨境文化内容的确权与授权,构建规范透明的国际文化版权贸易体系。广泛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多层次文明对话,在与世界文化交流互鉴的历史进程中铸就文化强国建设新辉煌。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