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①恶意索赔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假借消费维权等名义实施恶意索赔。行为人故意虚构人身、商品损害事实,刻意放大商品标签、宣传用语等轻微经营瑕疵,将一般问题放大为违法线索。频繁滥用投诉、举报、诉讼、差评、自媒体负面曝光等途径持续向商家施压,胁迫经营者支付赔偿款的团伙化职业索赔。
②强迫交易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二手车交易等民生领域实施强迫交易行为。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服务效果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采取纠缠滋扰、限制离店、中断服务、暴力威胁等团伙化暴力手段,强买强卖、强制推销商品和服务,逼迫消费者接受高价劣质的商品与服务,借机高价宰客,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行业正常的消费经营秩序。
③破坏市场秩序
以攫取市场垄断利益为目的,不法团伙盘踞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商圈等重点场所,通过威胁恐吓、恶意排挤、阻挠正常经营等方式,划定经营地盘、把持货源渠道,违规操控市场交易价格。胁迫辖区商户遵从统一进货、统一售价的要求,肆意打压外来从业经营者,设置不合理经营门槛。破坏公平竞争规则,扰乱正常交易生态,侵害广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二、举报须知
①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违法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等有效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微信截图、相关转账记录等资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②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鼓励实名举报,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举报渠道
为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898-12315,0898-65228616,0898-65228869
举报邮箱:hn_zfj@163.com
邮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邮编:570203
来源:海南市场监管
总监制:温龙
编委:李华
监制:吴鹏 荣佳 王琳
审校:白政豪
主编:冯廷靖
编辑:刘静婉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