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9月17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欧委会发布《公共采购法》草案,设置“欧洲优先”等条款,对于未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以及未与欧盟签订相关自贸协定的第三国限制其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来自中国等第三国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方注意到欧委会发布了《公共采购法》的立法草案。草案设置了“欧洲优先”条款,还要求在评标标准中纳入安全等非市场因素,排除或限制不符合条件的第三国企业。中方对此高度关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摄影

何亚东说,中方敦促欧方遵守世贸规则,保持市场开放,修改法案中的歧视性条款,为企业在欧投资经营创造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立法进程,及时评估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