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其中,四川省宜宾佛现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石城山泉桶装饮用水(其他类饮用水),三氯甲烷、耗氧量(以O2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事产品2项检验值不合格   三氯甲烷超标254倍

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涉事产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规格为18.9L/桶,其三氯甲烷检验值5.1mg/L,超出0.02mg/L的国标限值254倍;耗氧量(以O2计)检验值20mg/L,为国标限值2.0mg/L的10倍。

记者了解到,三氯甲烷是氯化消毒副产物,当水源中存在有机前体物时,加氯消毒可形成三卤甲烷类物质,其中,三氯甲烷对生殖和生长发育有影响。包装饮用水中三氯甲烷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水源受到污染,也可能是氯化消毒工艺对加氯量、溴离子浓度及pH等因素控制不当造成。

耗氧量则是用来间接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状况的综合指标之一。其他类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水受到有机物的污染,也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去除不到位,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

涉事企业注册资本仅5万元  此前多次因饮用水抽检不合格被罚

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发现,涉事生产企业宜宾佛现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该企业生产的饮用水首次被检出不合格。2019年12月,该企业生产的“天雪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3年12月,其生产的其他饮用水(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23年7月23日)因“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2026年8月,其生产的其他饮用水(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25年07月13日),再次因“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