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驻马店一女子骑车遭横空线缆勒颈后身亡。9月15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当地镇政府获悉,“8月28日,公安机关按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拉绳者进行了刑事拘留。9月11日,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
事发现场
据此前报道,8月10日,45岁的吴霞(化名)骑电动车途经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一乡村公路下坡路段时,被一根横在路中间的线缆勒住颈部,送医后不幸身亡。事发时,现场无任何警示标志与警戒线。
9月15日,记者致电蚁蜂镇政府,其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前,附近商混站人员驾驶混凝土搅拌车向附近工地运送混凝土,因卸载后车辆罐体还剩余少量混凝土,该人员觉得直接倒掉或用水冲罐过于浪费,便自行将剩余的混凝土倒在蚁蜂南桥附近路面上进行补路。为防止刚铺好的路面被过往车辆压坏,该人员找来路边一根线缆,将线缆两端绑在路边电线杆上,在路面上横拉线缆。
“作为警示,他还在线缆上面撒了点稻草,但他没有放置三脚架等明显的警示标识。”该工作人员透露,补路者并非政府机关、村委安排的修路队伍成员,纯属个人行为。
“8月28日,公安机关按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拉绳者进行了刑事拘留。9月11日,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蚁蜂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该工作人员同时介绍,事发后,镇政府曾多次组织事件双方就赔偿款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
评论:
好心同样需要安全常识托底
据澎湃新闻评论,这起案件颇让人唏嘘。相比于一些因违规施工、疏于管理而酿成的安全事故,这起悲剧中肇事者的初衷甚至是善意的。这根本想用来避免意外的绳子,最终反而成了夺走他人生命的致命障碍。
绳子索命的案例并不少。比如今年4月,河南一13岁少年骑车时被绳索割喉、造成气管断裂,原因是一老人为晾晒玉米在村道私拉绳索;去年12月,一男子在洛阳市首阳山森林公园被捆绑在大树上的铁丝割破脖子,送医无效后身亡等等。
这些案例各不相同,有的是疏忽,有的甚至至今原因不明,但都说明一个道理,道路上横拉绳子,风险相当之高,也绝不是一种可以随意采用的警示方式。对于骑电动车、摩托车的人来说,细绳、铁丝本就不容易被及时发现,一旦恰好处于颈部高度,在一定车速下甚至可能瞬间成为“利刃”。
因此,哪怕拉绳的初衷只是提醒行人、保护路面,也必须首先考虑这种做法本身会不会制造更大的危险。安全警示的目的本就是避免事故,如果警示设施反而成了事故源头,无疑就背道而驰了。
这也是这起案件留给公众的提醒,好心同样需要安全常识托底。对于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和道路问题,更稳妥的方式仍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即便情况紧急、确有必要采取临时措施,也应当设置足够醒目的警示和隔离,而不是用一种新的危险去阻止另一种危险。
来源丨海报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丨王春令
审校丨徐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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