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明确,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原则,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自今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阮春华 摄
明确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交存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严禁建设单位、物业违规代收维修资金。同一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非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隶属江阳区、龙马潭区行政区域内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配备电梯(含扶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交存;未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元交存。其他区域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另行制定。业主房屋分户账户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金额的30%时,业主应当及时续筹。
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结算双审价制度
《办法》明确,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或者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应当由相关业主按实分摊费用。涉及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办法》区分一般使用、紧急维修两套流程,落实“双三分之二参与、双过半同意”表决要求。提出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结算双审价制度。
此外,《办法》还提到,住建部门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开设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物业服务区域、幢、户设立明细账目,准确记录资金的交存、使用、利息、结存等情况。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外,拥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商业类非住宅,参照本办法建立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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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在酒城物业 微信小程序
正式启用业主电子投票系统
全市住宅小区公共事务决策
可不再需要费力召集现场会议
业主只需打开手机
即可完成真实、便捷的投票
点击进入
微信小程序
该系统覆盖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各类事项,包括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企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电梯加装或更新等。
投票组织者向小区所在地社区提出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书面申请,经街道(乡镇)、住建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线上发起投票表决事项,生成投票页面。
具有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微信搜索“酒城物业”小程序,或从“泸州住建发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酒城物业”进入,授权系统核验业主身份,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参与线上投票。业主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本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即使人在外地也可参与本小区公共事务决策。
为确保投票真实有效,该系统已接入政府部门的房产和人口数据,能够自动核验业主身份与房产信息,确保只有真正的业主才能投票,杜绝冒名顶替。同时,该系统底层数据严格保密,从投票发起、计票统计到结果公示,全流程在系统中留痕记录、可追溯,确保投票过程和结果公正且不可篡改,让小区公共事务决策更加公开透明。
投票步骤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详询市征收(物管)中心或者属地住建、街道(乡镇)、社区。
江阳区住建局:0830-3108016
龙马潭区住建局:0830-2504771
纳溪区住建局:0830-4218559
泸县住建局:0830-2931952
合江县住建局:0830-5225068
叙永县住建局:0830-6222675
古蔺县住建局:0830-7366615
泸州市征收(物管)中心:0830-2868392
来源| 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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