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国从来没有第一学历这个概念”

词条登上热搜

引发网友关注

2026年春招时,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小缪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却接到“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的通知。理由是,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小缪称,在此之前,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五轮面试全过,证明能力匹配岗位,最高学历也达标,企业却因自己“第一学历”是专科,就否定了自己。他认为,第一学历不该成为“污点”。

令人遗憾的是,“第一学历”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

据报道,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第一学历”的限制性要求;本科毕业于“985/211”的求职者,录用成功率是“双非”院校的1.8倍。

“在法律层面,企业的做法属于‘不友好’的招聘行为,道德层面会受争议,但民事上很难追责。”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并且尚未入职,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中途增加筛选标准,尚未形成“可以入职”的合理信赖。

巩晶晶分析,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第一学历”不符,可能是同等条件下,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应当在招聘伊始,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巩晶晶提醒,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甚至跨城市等,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相应的交通费;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损失。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小文有话说

一场五轮面试

考查的是能力、素养与潜力

最终却卡在了第一学历

这样的招聘结果

不仅寒了奋斗者的心

更背离了公平就业的社会准则

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

没有优越的出身起点

却靠后天努力成就事业

这句话放到今天

依旧具有现实意义

寄托着大众

对公平用人的朴素期待

小文想说

简历初筛设置学历门槛

和面试全部通过后

再回溯卡第一学历

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前者是效率考量

后者则是逻辑错位

当一个人靠终身学习

实现自我提升

却依然逃不开

第一学历带来的标签束缚

会极大挫伤逆袭群体的求职信心

加剧年轻人的求职焦虑

破除第一学历歧视

呼吁人才评价回归能力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