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周知,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
来源:大庆日报
编辑:韩 冬
审核:李 莹
统筹:史国立
监制:安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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