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刘翔发文:
这么多天过去,等不到官方结果了,还是由我来说吧。
第一:早在9月1日我已经买断,获得49.4万买断费。今后与体育局再无关联。
第二:从2015年4月7日至今,所有工资补助等,共收入982935元,我于9月2日全数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
第三:官方说按规处理“在编不在岗”。我退役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编制及岗位。国家年年规范和整治“在编不在岗”问题,为何11年后这么急匆匆的让我二选一?
我尊重规定,接受疏漏,但规定从来不是借口,就像当教练和买断,迟到了11年,也已经不是选择。
第四:把“安置”这件事放在阳光下,不是为了让社会舆论施加压力寻求第三条路。反之,被社会看到、被大众讨论、信息对等,才会让这个社会更有秩序,这才是时代在进步。
我更加希望组织认真去考虑每一位退役运动员的出路,善待他们,让退役安置灵活多样,让他们有更合适的选择,因为他们搭上了整个青春和健康,甚至留下了永久的伤病。
最后在这特别的日子,祝师父节日快乐,没有您的付出,也没有中国跨栏今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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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真的很无奈,既有机制体制的问题,更多的是执行机制的人事不关己,漠然视之的态度作风
虽然不提倡,但有时候反向整顿却更有效果,至少可以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和进步的重要因素!
11年的沉默与“买断”,不仅是刘翔个人的权益清算,更是对退役运动员安置机制的一次深刻拷问。从“在编不在岗”的模糊地带到阳光下的公开透明,这一过程折射出制度的人性化缺失与进步之艰难。尊重规定不应成为推诿的借口,善待为国争光的英雄,让安置机制灵活多元,才是对青春与健康最好的回馈。致敬刘翔的勇气,更期待制度能真正“进步”。
唉,算了吧,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因为跑得快嘛,一晃眼而见,是不是亏了?
买断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