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胥晓刚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胥晓刚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决定免去
梁小辉的绵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文峰的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谭谱的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欣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斌的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东武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洋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涛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钧风为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唐兴万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贺小明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陈光明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江保权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庆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罗毅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张伟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何正玲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立冬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向茜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雨林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岩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严皓月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凤娇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光荣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申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印智强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严皓月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凤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汶洋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卢珊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建平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育正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伟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婧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跃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谢超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俊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春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萍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智君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菊蓉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俊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梁超东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内容来源: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熊 燕
审核:邝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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