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胥晓刚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胥晓刚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决定免去

梁小辉的绵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文峰的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谭谱的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欣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斌的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东武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洋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涛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钧风为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唐兴万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贺小明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陈光明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江保权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庆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罗毅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张伟为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何正玲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立冬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向茜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雨林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岩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严皓月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凤娇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光荣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申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印智强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严皓月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凤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汶洋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卢珊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建平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育正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伟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婧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跃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谢超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俊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春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萍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智君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菊蓉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俊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梁超东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内容来源: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熊   燕

审核:邝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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