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正厅级)解维俊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解维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解维俊利用担任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区长,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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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编辑:周晓彤
审校:王永田
监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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