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2026年8月28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现将相关点位通告如下: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8月28日零时

二、启用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一)以下15个点位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西一环路与沱江路

(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2.西一环路与渤海路

(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3.西一环路与银河路

(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4.西一环路与青海路

(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5.西一环路孝感联合村5组

(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6.二环路与银河路

(由西向东)

7.东海路与天台山路

(由西向东)

8.东海路下穿隧道

(由西向东)

9.长江西路下穿隧道

(由西向东)

10.沱江西路下穿隧道

(由西向东)

(二)紫金山路与翠竹路口(由南向北),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东海路天府旌城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由西向东),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2026年8月21日

来源 | 旌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