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流通领域黑恶势力。盘踞各类交易市场、商贸流通行业,垄断货源、操控价格、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打压同业竞争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街霸”“市霸”、破坏公平竞争、垄断竞争等黑恶势力。

(二)恶意索赔违法线索。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借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维权等名义,虚构事实、放大经营瑕疵,通过恶意投诉举报、虚假诉讼、网络曝光、滥用行政救济等方式施压,胁迫经营主体高额索赔的敲诈勒索行为。

(三)民生领域强迫消费线索。在餐饮住宿、医美康养、家政装修、旅游购物、汽车销售、农资售卖等领域,以低价诱导、虚假宣传欺骗消费,通过限制离场、言语及暴力胁迫、纠缠滋扰等方式,强迫消费者消费、变相宰客等乱象。

(四)其他涉黑涉恶乱象。职业碰瓷、团伙恶意举报、行业垄断、串通涨价、非法操控行业资源、充当违法经营“保护伞”等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12315

举报信箱:丹棱县齐乐镇七李路17号,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收)

四、举报须知

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便于精准核查线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歪曲事实者,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编辑:徐燕平

审核:宿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