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禁限条款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经商局、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辖区全面启动塑料制品专项宣传与执法检查行动。联合执法小队分赴沿街商超、餐饮门店及零售商铺,覆盖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以宣传提醒为主,帮助经营者了解新规、识别合规产品,引导其自觉完成环保替代。

在和平东路一家便利店内,执法人员拿起收银台旁的一叠塑料购物袋,逐一核对其产品标识与成分说明后,向店主耐心解释:“这类袋子未标注可降解成分,属于不合规产品,建议您下架,更换为符合国标的可降解袋。”店主连连点头,接过执法人员递来的宣传资料,认真翻看起政策细则。

在对辖区商户的逐一走访中,记者注意到,经过前期多轮政策宣传,不少商户已主动对标新规、提前完成升级替换。商户罗秀芬拿出新更换的可降解袋递给执法人员查验:“这款袋子结实耐用,主要是环保。顾客接受度也不错,我们上周就换了。”博博超市商铺老板张玉淑也表示:“保护环境是大家的事,我们肯定配合,该换的换、该改的改,坚决不用不合规的塑料袋。”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累计检查经营主体238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12件,立案查处7件,移送公安1件、移交属地核查2件。”区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任新波表示,此次专项治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通过常态化普法引导与执法整治协同发力,持续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流通和使用,从根源上防范塑料污染风险。

下一步,雨城区将持续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普法+高频次执法”并行的监管模式,构建长效化治理体系。同时畅通12315举报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引导广大市民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主动选用可循环、可降解环保产品,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落地见效,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共建洁净低碳、宜居宜业的绿色家园。

雅安市雨城区融媒体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