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强 蒋君芳 李丹
记者从8月14日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条例》规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等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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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家庭教育“立规矩”,更“撑腰”。从道德倡导走向法律约束,既划定红线,又提供指引,让“依法带娃”成为常态,守护童年,从良法善治开始。
棍棒底下出逆子,法条底下出乖娃,这下神兽们的“保护伞”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