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强 蒋君芳 李丹

记者从8月14日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条例》规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等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