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需要我们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发展脉络,旗帜鲜明抵制各类错误历史叙事。

“唐朝根本不存在”“宋朝存续八百年”“工业革命全靠抄袭《永乐大典》”……近来,一个个荒谬出格、耸人听闻的“伪史”谣言在网络上悄然蔓延,信誓旦旦地宣称这才是真正的历史“真相”;而所谓“崖山之后无中国”“元清非中国”等陈词滥调也沉渣泛起。各种形形色色的错误史观,通过扰乱历史认知、撕裂社会共识的手段博取流量。这些脱离证据体系、用阴谋论博关注的历史虚无主义论调漏洞百出,却极具煽动性,需要我们清晰辨别、坚决抵制。
在纷繁复杂的互联网时代,我们该如何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给我们划出了重点!
(一)坚持法治引领,夯实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的制度根基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立法意旨,将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改革成果、宝贵经验和制度举措转化为国家法律规定,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机制。
作为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工作遵循的原则中,就包括“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需要我们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发展脉络,旗帜鲜明抵制各类错误历史叙事,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
以法律规范确定正确历史观的核心内涵。
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序言指出:“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五个共同”立足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发展史,科学总结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史观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
将“五个共同”写入国家法律序言,本质上是把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历史共识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全社会认识、研究、宣传中华民族历史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法定责任明确历史教育的实践导向。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顺应了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势,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成功实践经验的法治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门设置“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一章,明确提到:“国家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把共有历史记忆、共有文化血脉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持续增进各民族文化和心理认同。
以法治刚性划清历史领域的是非底线。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保障促进与规范约束并重,一方面引导全社会珍视共同历史、维护民族团结;另一方面明确禁止侮辱、贬损和亵渎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宗教极端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靠法治手段正本清源,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民族历史研究与宣传的话语权。
(二)坚持正本清源,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主线
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必须用完整史实讲清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与文明逻辑。
讲清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的历史事实。
中国的广袤国土是历代各族群众在迁徙往来、经贸互通、政治整合中,长期开拓耕耘、世代守护而形成的。从史前时期多元并起的文明起源,到秦汉奠定大一统国家基本框架;从魏晋南北朝民族大迁徙大融合,到隋唐元明清不断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格局,各民族都以不同方式参与了中国疆域的形成和发展。
宣传中华民族历史,必须讲清今天中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各族先民胼手胝足、披荆斩棘,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历朝历代的各族人民都对今日中国疆域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讲清各民族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政治逻辑。
数千年来,无论政权分合更迭,大一统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无论是中原汉族政权,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王朝与地方政权,都以维护天下一统为治理目标,都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多民族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整体历史。任何把中国历史上某个朝代、某个发展阶段抽离出来的叙事,都不符合历史事实。必须坚持大历史观,跳出狭隘的族群叙事,站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全局看待历代王朝更替与民族互动,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讲清各民族共同赓续文脉的文明基因。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各民族的语言典籍、史诗传说、礼乐风俗、技艺艺术,彼此滋养、互为补充,汇聚成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长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指出:“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推广。”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一体统领多元、多元凝聚一体,这正是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多年未曾中断的关键要素。
讲清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脉络。
昭君出塞、文成公主进藏、凉州会盟、瓦氏夫人抗倭、土尔扈特万里东归、锡伯族万里戍边……在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共同熔铸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近代以来,面对外敌入侵,各族人民并肩抗敌、共赴国难,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各族群众携手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改革开放后,对口支援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走出各民族互助之路……
新时代以来,党领导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兑现“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承诺,各族人民在并肩奋斗中不断深化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起牢不可破的精神纽带。
(三)坚持激浊扬清,坚决批驳割裂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错误史观
当前,一些错误史观披上学术外衣,试图解构大一统历史传统,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造成侵蚀。要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立足史实、依据法理,有理有据开展辨析批判。
纠治“新清史”的错误叙事。
“新清史”将清朝对蒙古、新疆、西藏的内部治理,曲解为“满洲殖民扩张”,刻意切断清朝与中原历代王朝的制度传承。
史实充分证明,清朝完整承袭中原典章制度与儒家治统,历朝君主均以“中国皇帝”自居,边疆治理延续中国数千年治理传统,属于大一统国家内部的疆域整合,和近代西方海外殖民存在本质区别。
这套域外理论裁剪中国历史,最终意在动摇我国边疆治理的历史合法性,必须对其予以有力批驳。
破除“内亚史观”的二元对立。
“内亚史观”强行划分“农耕与游牧”“内地与边疆”的对立格局,把边疆族群塑造为游离于中华文明之外的异质群体,将长久以来的经济互补、文化交融歪曲为文明对抗。
这种叙事无视数千年来中国内地与边疆互通有无、互学共生的历史主流。在中华文明史上,正是农耕、游牧、绿洲、渔猎文明长期互补共生,共同构筑了完整的中华文明体系。
二元对立史观人为制造历史裂痕,极易为分裂主义提供虚假历史依据,必须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史观出发予以驳斥。
抵制“清朝非中国”的文明断裂谬论。
“清朝非中国”是把明清易代的王朝更替,渲染为中华文明的历史断点,片面将近代国力衰弱归咎于特定王朝与族群。
王朝更迭是中国历史内部演进的常态,清代进一步巩固了现代中国版图,持续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近代中国的落后,是封建制度与列强侵略共同作用的结果,绝不能简单以民族划分历史功过,更不能借历史话题挑起现实对立。
(四)坚持久久为功,以法治实践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根基
践行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是一项固本培元的长期任务。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实施为抓手,持续夯实民族团结的历史根基。
压实法治责任,构建全方位宣传教育格局。
要严格遵循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深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研究,加快建设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建好历史教育阵地,为思想引领提供扎实学术支撑。
创新传播载体,提升历史宣传的感召力。
要顺应全媒体传播趋势,用好历史遗迹、博物馆、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构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形象。运用短视频、纪录片等融媒体产品,把厚重历史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把共同体历史教育融入基层文化活动,让正确历史观走进日常生活。
增强斗争自觉,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要建立健全错误历史思潮研判机制,针对歪曲、解构中华民族历史的言论及时辨析批驳、正本清源。引导广大群众提升洞察力,自觉守护共同历史记忆,争当民族团结的践行者。立足中国历史实际构建自主话语体系,不断增强历史叙事的说服力,增强各民族“五个认同”。
历史昭示前路,团结凝聚力量。新征程上,我们要严格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宣讲中华民族发展史,旗帜鲜明批驳错误史观,澄清谬误,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只要坚守共同历史根基、筑牢民族团结堤坝,就一定能汇聚起万众一心的磅礴力量,稳步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