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雨

9月1日,《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厘清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多方职责,为家庭教育划定制度框架。

不少人会产生疑问:教育孩子难道不是父母的责任,为何还要专门立法推动?

因为现实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家庭教育理念与方式,已经难以适配当下多元家庭的现实需求。四川是人口大省、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家庭、城市新移民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数量众多。很多父母长年在外务工,孩子丢给祖辈照看,家庭教育面临缺位等现象。另一方面,生活节奏加快,学业竞争加剧,部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供给不足,很多家长有心教育孩子,却缺少科学可行的教育方法,有的一味给孩子施压造成“内卷”,有的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

这部《条例》出台,正是对现实痛点作出制度回应。家庭教育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它已不是单纯的“家事”,而是实实在在的“国事”,家长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但绝不等于唯一责任人。

细读条文,贯穿全篇的核心逻辑是“促进”二字。一方面,立规矩、明方向,充实细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的内容,涵盖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安全教育、劳动观念等十二个方面。同时划清行为红线,明确禁止歧视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逼迫未成年人结婚等行为。另一方面,又强保障、给支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针对困境、留守、残疾、流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及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隔代监护家庭等特殊家庭情况,建立差异化支持机制。这些安排,简单来说,就是当家庭教育遇到困难时,政府和社会要主动搭把手、帮得上忙。

更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设置了“提前介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的家庭建立预警及救济制度。这是不等悲剧发生之后再补救,而是在风险萌芽阶段就介入处置,既守护未成年人,也帮扶陷入困境的家长。

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法条写得再好,不落地执行就是一纸空文。全省妇联系统即将“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推出“一图读懂”、普法短视频、普法歌曲、民族地区双语解读、“巾帼大讲堂”等宣传,就是把《条例》送到基层,送到偏远地区家长身边。

真正难的,是将《条例》长期坚持、落到细处。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执法尺度刚性与人文温度的平衡,大量细致琐碎的基层工作,远比发文、做宣传更加考验能力。要把纸上条文变成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生活共识,离不开家庭、政府、学校、社会拧成一股绳,脚踏实地久久为功。这条路道阻且长,但意义重大,值得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