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广西监管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以统筹谋划、精准实施、闭环管理三项举措为抓手,纵深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见效。

一、统筹谋划,做实做细评价准备

广西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在前、做扎实。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夯实绩效评价组织根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牢牢把握预算绩效管理政治属性,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促落实作用,统筹推进全局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实行局领导挂帅领衔,担任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抽调各部门精干力量组建评价队伍,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以学促干,夯实业务根基。紧扣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为根本遵循,同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运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学等形式,组织评价人员系统研读政策规章、操作规范与绩效指标体系,吃透工作流程、明晰标准尺度、把控时序节点。

三是坚持精细谋划,明晰评价实施路径。严格对标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立足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实际,研究制定各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细化评价内容、覆盖范围、实施方法与时序节点,厘清工作流程、压实各环节责任分工,保障评价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推进。同步印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层层传导工作要求、逐级压紧主体责任,全面夯实绩效评价前期工作基础。

二、精准实施,做深做实现场评价

广西监管局紧紧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运用资料核实、座谈访谈、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一是座谈交流“摸全貌”。听取地方财政和相关部门对资金分解下达、管理使用及任务执行情况的系统介绍,对重点内容进行质询,了解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实质性情况。

二是资料核验“查真章”。跳出简单收集材料、机械对照台账的浅层模式,对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拨付凭证、合同档案、收支票据、成果佐证等资料逐项梳理、层层溯源,既核查资料要素是否齐全、流程手续是否完备,又深挖程序执行中的薄弱环节,精准辨识纸面材料背后的虚实差异。如在某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敏锐发现苗木和设备采购及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查揭示风险,做到“给一分有据、扣一分有理”。

三是实地勘查“见实景”。结合自治区资金和任务分配情况,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踏勘建设进度、硬件配套质量、运维使用状态,全方位核对资金拨付流向、实际投入成效、产出效益匹配度。通过实景比对、现场研判、实地取证,甄别台账与实景的偏差、数据与实效的差距。

四是问卷调查“听民声”。坚持把群众反馈作为绩效评判的重要依据,在每个现场调研地发放一定数量的调查问卷,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果的满意度,并对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利益主体开展实地访谈,以精准调研、广泛走访,打通绩效评价联系群众的“连心通道”。

五是综合分析“定实账”。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和评分规则,对评价对象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评分,同步梳理汇总各环节收集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建议,编制工作底稿,实现全流程留痕、全过程可溯。

三、闭环管理,做优做强结果运用

广西监管局注重加强“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模式,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

一是系统复盘分析,精准研判问题症结。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依托常态化绩效评价开展穿透式核查,不局限于显性问题排查,更注重由表及里、溯源剖析,深度挖掘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深层次短板与机制性漏洞,精准厘清问题成因、找准薄弱环节,为后续靶向纠偏、精准施策、系统提质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闭环推动落地见效。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转化运用,及时梳理汇总评价成果并报送财政部,为资金分配、政策动态调整提供参考。坚持以评促改、以评提质,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工作,释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三是深化常态监管,筑牢长效治理根基。深化绩效评价与纪检监督贯通联动、协同发力,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移交纪检部门,以常态化、立体化、长效化监管体系,切实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来源:财政部广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