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26〕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彭水府文〔202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龚宝冬同志在彭水县山体崩塌灾害中,组织群众避险撤离时不幸牺牲,死难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评定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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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重庆-重庆日报
2026-07-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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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26〕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彭水府文〔202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龚宝冬同志在彭水县山体崩塌灾害中,组织群众避险撤离时不幸牺牲,死难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评定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26岁的青春永远定格,他用生命诠释了基层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山河无恙,因有英雄负重前行。致敬龚宝冬烈士,一路走好!
烈士当敬、当学、当奖! 精神可歌、可泣、可颂!
龚宝冬同志好样的!危急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自己却倒下了。英雄不分职业,这份烈士荣誉他当之无愧。向平凡而伟大的守护者致敬!愿家属节哀,政府和社会要多关心英雄家人。🙏
群众的救星,人民永远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