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第四批安全生产

社会举报奖励案例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凝聚全社会共守安全底线的合力,省应急管理厅梳理筛选了一批经核查属实的社会举报奖励典型案例,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案例一:2026年4月25日20时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接到举报电话称:2026年4月25日9时20分左右,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遇难、1人受伤。事故企业未向主管单位上报。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奖励举报人30000元。

案例二:2026年4月9日,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接到转办举报事项:大柴旦和信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自动化设备未合规投用、长期手续缺失,以及磺化、硝化岗位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违规应付检查等问题。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0220元。

案例三:2026年2月3日、2月7日,共和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两起群众举报线索:共和县恰卜恰镇师专附近有人储存烟花爆竹、塘格木镇某五金店后院内储存有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查获烟花爆竹70余件,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共和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两起线索举报人各3000元。

案例四:2026年3月30日,民和县应急管理局接到转办举报线索:民和县峡门镇石油服务区加油站违规直接向塑料桶加注散装柴油,未落实防护及静电导除措施。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民和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000元。

案例五:2026年5月19日,玛沁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玛沁县润泽居大酒店装修施工现场,违规利用吊车开展高处安装施工作业。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玛沁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000元。

案例六:2026年4月15日,互助县应急局接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上级转办件:互助县五十仲氏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员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饰、未提示顾客释放静电,2台加油机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且在加油区域允许顾客手机扫码支付。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奖励举报人1320元。

案例七:2026年5月17日,乐都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实名举报:乐都区雨润镇宁缘殡葬服务部无证售卖、存储烟花爆竹。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依据《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500元。

来源:青海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