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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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物业费
缴存人及配偶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费,自物业费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据实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年仅可就1套住房申请提取1次,且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每套住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交的物业费发票总额。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市内自有住房装修
缴存人及配偶未申请过装修提取,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同一自然年度内未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以及偿还房贷事由提取公积金,自装修税控发票或建材购买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对缴存人或配偶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
缴存人及配偶装修提取合计金额,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足140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40平方米计算。且不超过提交的装修税控发票或建材购买发票总额。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纳市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缴存人家庭因购买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票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据实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纳市内住宅契税
缴存人家庭因购买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而缴纳契税的,自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据实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纳的契税总额。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于市内自有住房装修
缴存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有装修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需求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装修贷款次数不计入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次数,贷款利率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10年。
本通知第一、二、三、四项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项为阶段性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85%(含),暂停受理住房装修贷款业务,已受理住房装修贷款业务不受影响。政策执行期间,中央、省、市出台新规的,从其规定。我市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任媛媛
审核:胡明贵 彭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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