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王焰
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开幕会上,《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式提请二次审议。同日下午,列席代表座谈会召开,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15名省人大代表围绕条例草案积极建言。
四川是西部人口第一大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50万人,占比25.8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30万人,占比18.39%,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到2030年,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500万,占比超过30%,比全国提前4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全省农村老龄化率达27.3%,比城镇高出10个百分点,“城乡倒置”现象突出。除成都、攀枝花等5个市州外,其余16个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面对日益加深的老龄化趋势,以法治方式补齐制度短板、回应群众期盼,显得尤为紧迫。
精准发力,回应关键诉求
今年5月,条例草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审。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赴成都、凉山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对草案进行了系统修改完善。
二次审议稿在多个方面作出优化。针对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分工,规定卫健部门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医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新增条款鼓励将敬老孝老、互助养老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在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上,二审稿对人员范围作出清晰界定,并明确鼓励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培养养老护理员、家庭医生等专业人才。
扎根一线,倾听基层声音
“我常年守在马尔康养护院一线,心里清楚养老是贴近老百姓的民生大事。”全国人大代表、阿坝州马尔康市养护院院长格西王姆在座谈会上说。这位坚守高原牧区17年的基层养老工作者,见证了护理员的艰辛与坚守。
针对三州地区地广人稀、老人居住分散的实际,格西王姆建议允许因地制宜建设小型乡镇养老服务站点,不追求长期集中入住,重点承担日间照料和上门巡访功能,依托闲置房屋改造,控制建设规模,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她还呼吁明确乡镇卫生院常态化对接公办养老机构,简化医务室审批流程,让山区高龄、特困老人也能享受到便捷的医养服务。
来自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全国人大代表乔进双梅,结合彝区走访实际,提出了差异化保障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居家养老的建议。她认为,山区老人乡土情结重,传统家支互助、邻里巡访是普遍养老模式,建议盘活村集体闲置房屋建设互助养老幸福小院,将行之有效的基层实践纳入法治轨道。
来自四川东部边远少数民族山区,扎根基层一线工作16年的全国人大代表胡晓玲从考核指标适配性的角度提出意见。“坝区、城区的统一标准,与边远山区‘山高路远、居住分散、老人特殊’的现实存在客观差异。”她建议差异化设置山区农村养老考核指标,让政策真正贴合基层实际,并专项支持盘活闲置村小、集体用房等资源,建设小型化、便民化的村级养老微点位。
三位代表的发言,直面山区、高原养老服务的痛点堵点,传递出一线最真实的呼声。
凝聚共识,推动良法善治
会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建议作出回应并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要以良法善治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让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认真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依法推进三审相关工作,力争条例按期出台,推动四川养老服务事业加快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从明确部门职责到规范人才培养,从回应山区养老现实到推动医养深度融合——一部饱含民生温度的法规,正在加速成形。以法治护航“老有所养”,四川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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