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摄影 郝飞

“近年来,四川省医保局对省本级医疗保障险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是,部分制度推进力度不够,参保人员对省本级医保的满意程度不算高。”2月1日,省政协委员、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陈胡兰在接受川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此,她建议,应修订省本级医疗保障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制度。“首先,要立足四川实际,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全面梳理现行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对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省本级医疗保障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确保修订科学有据;其次,应该发动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业界的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汇聚多方智慧,认真组织讨论,确保修订科学合理。此外,应该对标竞进,学习参考京津冀、成都市等省内外参保人员普遍赞誉度较高的省、市级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先进经验,修订各项规定制度,确保修订科学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