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寇敏芳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印发《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灵活就业设备购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对货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购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申报系统于7月16日开放。
《实施细则》明确,通过贷款方式新购置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或汽车,并取得相关运输证件的货车司机、货运经营主体,以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司机、经营主体,均可申请。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的年化1%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为一年。单笔贷款可享受贴息的最高额度为货车40万元、出租汽车15万元。
在申报流程上,申请人可直接向银行或通过省融资信用平台“川易贷”申请:购置车辆并完成道路运输登记后,上传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材料,签署信用承诺书,即可由银行代为申报贴息。“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及省级贴息政策,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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