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枣庄薛城区一家小龙坎火锅店因多道菜品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因此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门店被罚款3000元整。

官方通报显示,今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内宣传牌、点餐页面宣称“鲜切牛嫩肉”“鲜切牛肥拼”“鲜切牛板腱”的菜品,所用食材均为速冻调理肉制品而非鲜牛肉;当事人宣称 “草原肥牛” 的菜品,所用食材的产地为山东省滨州市;当事人宣称 “养生乌鸡卷” 的菜品,所用食材为鸡肉乌鸡的混合肉卷(食品标签配料表首位为“鸡肉”)。

图片来源:山东市场监管公众号

涉事门店位于枣庄薛城区美笛龙家居建材广场北门西侧,属于小龙坎品牌授权加盟门店,2019年初正式对外营业。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店法定代表人为宋瑞鑫,2018年11月注册成立。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7月19日,小龙坎总部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经查,该加盟门店已于今年4月完成全部整改,并通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现场验收,目前无遗留隐患。同时,小龙坎已在全国门店进行彻查,严格要求菜品名称及宣传用语必须与实际原料完全一致。

该负责人还强调,涉事食材没有总部供应链进货记录,为加盟商自行采购,“这个事情给消费者带来不适,我们非常抱歉,也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和媒体朋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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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晓羽

来源丨界面新闻、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