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

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消息

市防办发布

调整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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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水务集团:

鉴于目前我市及上游地区强降雨已经结束,于桥水库水势逐渐平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0时起,将针对蓟州区的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对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等三区蓟运河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和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防指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强降雨、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我市已进入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热备,全力做好突发强降雨、洪水等应对工作,确保我市防汛安全。

2026年7月14日

另据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消息

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调整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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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分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目前影响我区的对流云团已经移出,暴雨橙色预警、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已解除,根据当前水情,按照《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指经会商决定自2026年7月14日10时,将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针对平原镇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解除对山区乡镇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其中受山洪、危房影响的转移人员经风险研判后方可返回,受地灾影响的转移人员待预警解除且经风险研判后方可返回。一级、二级河道的沿河各镇、各包保单位要不间断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同步上报区防办和区水务局,确保河道安全行洪。同时,要利用近三天晴好的天气状况,抓紧排水除涝,减少农作物损失,确保全区平稳度汛。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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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赵颖妍

实习记者丨白思婕

编辑丨李享

综合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掌上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