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赵露 左琳 制作 礼牧周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7月10日,四川泸州“花坛藏尸案”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参与庭审的被害人家属告诉记者,庭审质证阶段,两名被告人互相狡辩推诿,其中一名被告人陈某芬当庭翻供。“之前的口供她都不认,(在庭上)没表情。”被害人的儿子黄平说。

庭审于10日上午9点开始。黄平身穿黑色上衣左臂戴孝抵达法院,还捧母亲吴艳萍的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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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介绍,母亲生前很少拍照,这张照片是他在10岁生日时拍摄的,也是他懂事以来和母亲的唯一合照。照片中,母亲穿着的红色大衣,也是遇害时穿着的衣服。“我想让两个人(被告人)看看我妈妈被害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也想让我妈妈看看他们是如何被判的。”但因法庭秩序等原因,照片没有被允许带入法庭。

▲黄平与母亲的合影。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开庭前,被害人吴艳萍的多位家属来到法院,还有市民专程赶来。等待开庭的日子里,黄平辞掉了在浙江的工作,特意在泸州租房等待。他告诉记者,为了能坐上原告席,自己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能做的就是为妈妈申冤,相信法律会给我公平公正的结果。”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5年6月7日,泸州一服装批发商城天台花坛在施工时,工人挖出一具白骨。泸州警方侦查确认,白骨系商城此前的商户吴艳萍,案发时间为1997年2月1日,彼时是春节,正是商户忙碌的时刻。吴艳萍失踪后,家属报案,但民警多次到商城走访排查,都一无所获,最终只能按失踪处理。

34岁的吴艳萍失踪时,黄平只有10岁,因为母亲的失踪,他最终辍学,28年间从未放弃寻找母亲。泸州警方经过侦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芬、杨某根——案发时,两人还是夫妻。陈某芬与吴艳萍同在商城开店,案发后不久,陈某芬即与杨某根离婚。

28年间,陈某芬更改身份、整容、频繁出入境。被捕后,她与杨某根招认,因欠吴艳萍4万元,两人以还钱为由,将吴艳萍诱骗至商城四楼仓库,在仓库内掐死了吴艳萍,并拿走吴艳萍佩戴的戒指等财物,天黑后将尸体抬到天台,埋进其中一个花坛。

今年7月初,黄平收到了开庭传票。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故意杀人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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