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评定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报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阿府〔2026〕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额旺格拉,男,藏族,1988年5月出生,甘肃玛曲人,生前系红原县公安局邛溪镇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2026年2月27日,因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9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同意评定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
此前报道:
今年2月27日,额旺格拉在执行抓捕持枪命案逃犯任务时,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幸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7岁。详情>>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我们的生活岁月静好,都是因为有更多像额旺格拉这样的人民卫士为我们负重前行,甘愿奉献而得来的,我们应该记住烈士,向无数的人民卫士致敬!
额旺格拉警官用生命守护群众平安,评定烈士实至名归,向坚守一线、无畏牺牲的藏区公安英雄致敬
热血铸就警魂,金色盾牌护安,有警察蜀黍们在的地方,倍感踏实,敬为民捐躯的英雄们!
英雄
向英雄致敬
致敬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