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刘栓宁 受访者供图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2021年1月22日,暴徒闯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1年1月26日,暴徒持刀闯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医生,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尤其是新冠疫情以来,无数的白衣天使奋战在抗疫一线,铸成了守卫百姓健康的坚实城墙。在这样的时间节点,暴力伤医更让人寒心。”

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攀枝花新阶层联谊会会长刘栓宁建议,面对全国频发暴力伤医事件,希望我省防患于未然,尽快出台《四川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惩戒等多方面为制止暴力伤医提供支撑。

刘栓宁表示,伤医背后没有赢家,靠事后打击不能够解决暴力伤医事件,只有加强事前的安全防范,建立起相应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才能够把这些恶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好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鉴于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6月正式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并在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刘栓宁介绍说,根据该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在医院入口或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对扬言实施暴力、威胁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或医院可以依照相关条例,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保护性医疗措施。

同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将在属地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专业指导下,全面开展安检工作,全面加强警务室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共享共用各类涉医安全信息。该规定能有效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秩序,防范和消除涉医安全隐患,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为维护四川省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希望四川省人大能够尽快出台《四川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秩序。”刘栓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