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提取实施办法(试行)》《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畅通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渠道,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起草了《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提取实施办法(试行)》《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现就政策内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7月4-2026年7月1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alzjzx@163.com
2.信函请寄至:阿里地区建设大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征集)
3.联系人: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97-2901063
附件:
1. 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提取实施办法(试行)
2. 阿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3.《公开征求意见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获取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具体内容)
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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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贺西燕
编辑丨唐雨欣 赵琳
来源丨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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