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曾勋
近日,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武黎嵩的新著《转轨》出版。武黎嵩是央视《百家讲坛》的主讲嘉宾,他先后主讲了《中国史话》《先秦史话》及《度量衡五千年》。他还是B站知名历史UP主。
本书聚焦汉武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41年—前87年),剖析了这段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对外关系和精神信仰五个方面的变化。日前,本刊专访了武黎嵩。
中国历史发展的分水岭
廉政瞭望:为什么用“转轨”一词来概括西汉在公元前141年—前87年这段历史?如何理解这个词语?
武黎嵩:说到转轨,意味着先要有一个原本的轨道存在,才会有转轨的可能性。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统治阶级内部有一个初步共识,告别周代以来的封建制度,走向郡县帝国的集权结构。而这个共识中似乎又存在很多争议,有很多的不同意见。如何维系好不同阶层间的良性互动,弥合战国时代列国之间的文化风俗差异,秦始皇在他最应该统合国家的十多年关键期,并没能完成好这一目标。
在汉武帝即位之初,汉朝立国已经60余年。统治已经上了轨道,在施政理念上虽然存在分歧仍待弥合,比如主要是黄老道法家和儒家思想的分歧,但是大家已经形成了共识,承秦立汉,接受秦的郡县帝国制度框架;休养生息,将秦的耕战体制逐渐转向以民生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网开三面、兼收并蓄,为民间社会提供更多的开放空间等等。同时对外韬光养晦,以比较消极的态度对待匈奴问题,通过和亲,建立起不是十分稳定的妥协关系。以上各种情况,说明经过高惠文景,汉朝的统治精英,大致形成了一个统治经验和共识。
而汉武帝时期改变了文景以来的政策路径。比如用行政手段介入经济活动以增加国家收入,起到了一定的富国强兵作用。《汉书》说,武帝时代“算至车船,租及六畜”。因此,汉武帝的这种转变,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探讨的后果。
这一时期,还有一些文化的大变化,开始告别了诸子百家的时代。在诗歌、乐府方面也有所发展,体现出锦绣华丽、宏阔铺陈的风格。我概括汉朝的风格,常常喜欢用“泱泱汉风”这个词,汉朝艺术是什么风格的艺术?我觉得汉朝艺术就是大,就是宏阔,就是瑰丽;它细致、精美,有宏大的气象。
汉武帝时代结束了尧、舜、夏、商、周、秦以来的上古社会,结束了百家争鸣的诸子时代,结束了万邦林立的封邦建国时代,可以说,汉武帝时代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分水岭。
宽严相济的治理之道
廉政瞭望:汉武帝统治时期发生政治、文化、经济方面的种种变化,都表明当时国家治理能力得到一定的提升,一系列政策都需要有官员去推动落地。那么,西汉的官僚体系如何做到宽严相济的?
武黎嵩:我觉得首先是从上到下都重用循吏。班固的《汉书·循吏传》颇有意思,他说汉武帝时代称得上循吏的唯有三人,一是董仲舒,一是公孙弘,一是倪宽。这三人都是儒者,都擅长用儒术来润色修饰其执行的行政事务。董仲舒官居二千石,后告病致仕,公孙弘和倪宽都位列三公、官居宰辅。这三位循吏都是儒者。
循吏的特征,一是奉公守法、按照规矩一步步治理,慢慢来,也可以达到教化的目的。循吏的另一特征,就是即使仍然是按照“汉承秦制”继承下来的文法吏事,但是在解释和说理的过程中,用儒家的语言给予阐述。
今天,有的人批判“儒表法里”或“外儒内法”,但是也要看到,社会治理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没有温度的机器。关怀、温情、理解、说理,这些都可以使得同样的结果拥有不一样的接受度。所以我们看,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从来不是只用冷冰冰的严刑苛法,往往要把天理、国法、人情结合起来。为什么中国的古代社会,和欧洲古代社会比较起来,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是我们有一股脉脉温情的人情味。这显然与儒家思想长期坚持民间教化,构建宗法、乡里这些小共同体有很大关系。
廉政瞭望:有时候,古代政令囿于时空局限,上层制定的政策要落地,光靠循吏的怀柔政策似乎不够?
武黎嵩:是的。所以,要做到宽严相济,需要一些比较严厉的官员来推动政策。这些严厉的官员为了展示工作态度,往往将法令推行得非常认真,执行得非常彻底,所以这些严厉的官员本身也需要守律令。他们为官通常比较廉洁,政策的执行效率往往十分高效,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社会治理的改观。例如王温舒九月任职河内郡太守,当年十二月底,“郡中无犬吠之盗”,整个河内郡连一声被盗贼惊扰的狗叫都没有。
从古代治理的层面看,这类官员的行政能力是强的,他们不“昏庸”,也不“平庸”,他们特别会利用律法条文,也会利用法律条文去比附、苛责他人。
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盐铁会议召开,御史大夫桑弘羊舌战群儒。
监察制度的创新
廉政瞭望:要保证古代官僚体系更加廉洁、高效地运作,监察制度是不可少的。汉武帝时期创立刺史制度,颁布《六条问事》,被视为古代巡视监察的一大创新。您认为汉代监察制度最主要的成功经验有哪些?
武黎嵩:汉武帝时在全国设立13个监察区,也就是当时的13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刺史的级别不高,是六百石,在汉代是高级官吏和中低级官吏的分界线,相当于一个大县的县令。刺史“乘传周流”,最初没有固定的驻地,要周行郡县,问民间疾苦。刺史按照诏书,六条问事,除第一条目的在打压豪强之外,剩下五条都旨在监督二千石的郡长官。他们主要职责就是监督郡官是否秉公执法、是否贯彻皇帝的诏书旨意、有否贪腐受贿、有否盘剥百姓。刺史制度实际上是一个用低级官吏去监督高级官吏的制度。汉武帝的这种巧妙设置,开启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传统:以小治大,以内治外,以下治上。
我觉得这个监察制度值得思考,刺史是只管监督郡二千石高官,而一般的郡县属吏例如县令、县长、县尉、县丞这些都不在刺史的监察范围,郡县属吏是由二千石高官进行督察,可见最初这个权限分工是十分明确的。其用意也是避免管理官员的官没有人督察。
而且六百石的中级官吏,一则比较年轻,不容易有太深的利益纠葛,再就是精力旺盛,勇于进取,初生牛犊不怕虎,故而用他们开展监督往往比较有效。我们看到明朝的制度中,用新科进士担任观政进士、巡按御史、科道言官,其用意就是汉武帝刺史制度的一种延伸。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发现,到了东汉时期,刺史有了固定的办公驻地,对州郡事务无所不统,由于手握监督权,最后成为凌驾于行政官僚之上的又一层级的行政首长。等于是给官僚集团又增加了一个层级,地方官化了,这就偏离了监察的本来目的,甚至造成了割据等其他社会问题。
廉政瞭望:您如何评价汉武帝时代的制度变化?
武黎嵩:汉代的政治制度中,有一些是十分值得关注的。比如,汉代遇到比较大的决策问题,会召集列侯、公卿、大夫、博士一起讨论,称为“杂议”或者“博议”,在决策之前允许充分的讨论、博弈,这些讨论是真刀真枪提意见的,甚至是剑拔弩张的。但一旦决策了,就必须贯彻执行。这一点汉武帝做得非常好,而且制度也很好地延续了下来。最为突出的事件就是盐铁会议。这是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 81 年)在长安召开的一次国家级政策辩论会,由辅政大臣霍光组织,御史大夫桑弘羊与各地推举的贤良文学展开激烈交锋,核心议题是是否继续实行盐铁官营等汉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 。这场会议不仅决定了西汉中期的经济走向,还留下了记录双方辩论内容的经典著作《盐铁论》,是了解汉代治国理念冲突的重要历史事件。
总体上看,秦汉时代在中国古代王朝中,对官吏的管理较为严格,贪腐的情况也不是特别严重。官僚的管理,是一个常态化的过程,汉武帝时代通过改变选官制度(举秀才、举孝廉)、建立监察机制等完善官僚的管理机制,尤其是将大量文教精英引入官僚梯队,彻底改变了西汉建立以来,高级官吏多是军功集团出身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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