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高价购入标注“新疆棉絮”“精梳棉”的品牌棉絮,内里却是低成本化纤原料制成的假货,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隆昌妙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思商贸)一案因同时查实当事人以假充真、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三类违法行为,罚没总金额超57万元,为本批案例中处罚金额最高案件。
消费质量报记者从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起电商复合型违法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面临重重难点,通过该局办案人员的抽丝剥茧、层层突破,最终厘清了跨越数年的复杂案情,依法作出精准规范的行政处罚,为同类案件提供了一份可复制的执法范本。
一张检察意见书,牵出陈年售假积案
案件的起点,是一份来自隆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2025年7月,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隆昌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检察意见书,线索直指妙思商贸及其4名股东涉嫌销售以假充真产品,该局随即立案开展调查。
“我们收到检察意见书的时间是2025年7月,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间,时间太久了,很多证据已经灭失,几名股东对违法过程的叙述也都不是很清晰。”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回忆,这桩旧案的取证、固证给基层执法部门带来了极大挑战。

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开展案情会商
为打通办案堵点,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行刑衔接协同机制,联动公安部门开展多轮案情会商,围绕涉案货值、违法事实、证据认定等核心事项统筹研判,调取讯问笔录、财物台账、纤维检测报告等刑事关键证据,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现场清点、统一查封涉案货品,落实 “一物一档” 标准化管理,细致造册归档,完整封存6700余床不同规格假冒化纤棉絮。
与此同时,该局办案人员提取涉事企业电商平台7条商品链接、4家线上店铺销售台账、交易订单截图等线上数据,多次约谈涉案股东,逐一核对交易流水、深挖笔录细节,固定当事人主观蓄意牟利的相关佐证。
通过线上交易记录与线下实物相互比对印证,办案人员层层梳理、抽丝剥茧,搭建起完整闭环证据链,完整还原涉事企业从原料采购、分装仓储到线上售卖、终端配送的全链条违法流程。
一床假棉絮,揪出三类违法行为
经查,妙思商贸于2019年8月注册成立,由四人合伙经营,分工明确。法定代表人统筹全盘运营,两名股东负责线上店铺运营,一名股东专职管理仓储物流。因正品棉絮售价高、市场销量有限,四人为牟取暴利,长期从成都、重庆、绵阳多地批量低价采购化纤原料,简单包装后冒充纯棉家纺对外售卖。
“一开始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意见书中只提到了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事人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随着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售假案,涉事企业还同步存在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两项违法行为。

查封的涉案货品
为提升假货销量,妙思商贸假借合作名义,违规获取“南极人”商标使用渠道,定制印有“南极人”“新疆棉絮”“精梳棉”字样的专用包装袋包装化纤制品,后分储至隆昌、成都、西安等四处仓库,再统一转运至电商中心仓,最终配送到消费者手中。
妙思商贸还先后在两个电商平台上开设多家线上店铺,打着“南极人”“新疆棉絮”“精梳棉”等旗号,以品牌、纯棉原料为宣传噱头销售化纤假棉絮,涉案产品总货值超40万元。
最终,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定性妙思商贸存在以假充真、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三重违法行为:当事人使用化纤废料冒充生活棉絮,构成销售以假充真产品的违法行为;未经“南极人”授权而使用该商标定制包装袋,用于包装其伪劣产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在商品标题标注“新疆棉、精梳棉”等关键词进行虚假宣传,标注成分与实际不符,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一套积分制,“量”出57万余元精准处罚
案件事实全部查清后,如何精准作出合理处罚,成了摆在执法者面前的又一道难题。“案情比较复杂,不仅多重违法行为并存,还有已售与未售商品的区分,如何公平合理裁量处罚还需要认真考量。”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表示。
面对复杂局面,隆昌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案件法理与惩戒导向综合研判,明确分层处罚思路,实现罚当其责、精准施策。
针对同一销售行为衍生的多重违法情形,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择一重罚” 原则,对处罚上限更高的以假充真行为处以大额罚款;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再叠加罚款,同步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停止侵权、消除虚假宣传负面影响等配套处置;针对尚未售出、单独涉及商标侵权的库存货品,另行作出没收及罚款处理。
为杜绝自由裁量随意性,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本次处罚全程参照《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将主观故意程度、配合调查态度、违法持续时长等要素量化打分,通过标准化公式核算罚款金额,全流程留痕可追溯,让行政处罚公平透明。
2026年1月,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妙思商贸作出综合处罚决定:针对销售以假充真伪劣产品,没收违法所得51830.8元,罚款511077.14元;针对商标侵权行为,没收1705床侵权化纤棉絮,罚10000元,针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对应经营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
本案罚没款项合计超57万元,通过行刑衔接、量化裁量、全链条取证的标准化办案模式,有力打击了电商领域复合型制假售假行为。
结合本案的查处,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线上经营者发出警示:线上经营并非法外之地,虚构原料、冒用品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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