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诗涵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公民手机号、常住地址、个人征信等信息,是群众重要的隐私数据。此类信息一旦被非法窃取、批量倒卖,极易成为电信诈骗、网络非法借贷等违法犯罪的工具。
6月29日,记者从广安市经开区公安局获悉,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安经开公安聚焦网络信息类违法犯罪,深挖案件线索、精准研判出击,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大案,彻底打掉一个盘踞广安、成都两地的跨区域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以凌厉攻势净化网络环境。

经警方缜密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等人披着信息咨询公司的合法外衣,在成都、广安两地搭建工作室,打造隐蔽犯罪窝点。该团伙日常对外承接正规咨询业务作为掩护,暗地里大肆开展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活动,形成完整黑色产业链条。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运作模式十分成熟,通过上游非法渠道批量购入海量公民个人信息,再层层加价转售给下游各类助贷公司,以此牟取巨额非法利润。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作案隐蔽性极强,长期肆意侵害群众信息安全权益。
掌握完整犯罪证据、摸清团伙人员架构和活动轨迹后,广安经开公安组织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在广安、成都两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4名,依法当场扣押作案电脑10台、手机45部等涉案工具。
经警方初步核查,该团伙搭建运营的涉案信息平台,累计存储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余万条,信息涵盖范围广,涉案数量巨大,涉案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目前,14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深挖扩线、证据固定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收集、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开展商业营销的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广大群众需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泄露、丢弃个人敏感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倒卖、滥用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携手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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