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政策持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数字产业集群进入加快发展阶段。从全球看,数字经济已进入以通用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的智能跃迁新周期,前沿技术自主、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国际竞争,正成为各经济体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面向“十五五”,我国也将培育创新引领型、区域支柱型、区域特色型数字产业集群作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已不仅是发展新产业的需要,更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

数字产业集群驱动区域创新发展具有独特优势

数字产业集群之所以能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载体,根本在于它突破了传统产业集群对地理邻近的刚性依赖,在突破空间约束、集聚创新资源、赋能实体经济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

一是突破创新协同的地理约束,为后发地区打开换道超车空间。经济地理学的经典研究表明,传统产业集群之所以能提升创新效率,关键在于地理邻近带来的知识溢出、专业化配套和本地化信息氛围。但这些优势高度依赖物理空间的集中,其结果往往是创新资源持续向少数中心城市累积,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的地区因缺乏足够的集聚规模而难以启动正向循环,区域创新的不平衡由此固化。数字产业集群则通过三条机制突破了这一约束:其一,数据要素流动替代部分人员流动,使大量原本需要面对面传递的知识被编码为数据、算法和数字模型,通过云端平台跨区域实时共享,欠发达地区企业得以接入更高能级的知识源。其二,数字平台重构资源匹配,把分散在不同地区的供需双方连接到统一的数字空间,使专业化分工不再受限于本地配套是否齐全。其三,虚拟协作网络产生新的网络外部性,参与主体越多、网络价值越大,为后发地区提供了以网络换区位的可能。这三条机制共同作用为破解区域创新不平衡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但数字产业集群突破地理约束的潜能能否充分释放,最终取决于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程度、本地数字能力的培育水平和制度环境的适配性。

二是集聚创新资源、深化协同创新,成为区域创新成果的策源地。数字产业集群对创新资源的集聚并非简单的物理堆叠,而是依托数字平台实现了研发、中试、应用等环节的在线协同,使创新从分散的单点突破走向网络化的链式迭代。企业需求、技术能力、应用场景和资本资源通过数字平台连接起来,推动创新要素从简单集聚走向深度耦合,知识溢出的范围和资源匹配的效率由此大幅提升。这种以数字平台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模式,使集群不再是企业在空间上的简单叠加,而是形成了开放共享、相互赋能的创新有机体,这正是数字产业集群区别于传统集群、能够持续放大创新效能的关键所在。

三是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催生区域发展新动能。数字技术的价值不只在于形成软件、人工智能、数据服务等新产业,更在于赋能制造、交通、金融、农业等传统产业。一个地区围绕自身产业基础建设数字产业集群,就能把原有产业优势转化为数字经济优势:制造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发展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产业大模型,金融和航运资源集聚的地区可以发展数字金融、航贸数字化和跨境数据服务,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发展智慧农业和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贵州以“一业一链主一平台”模式带动超过90%的规上企业融入数字化改造,深圳则聚焦“数字技术+实体经济”融合,通过“20+8”产业政策和深圳数据交易所等载体推动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产业集群不仅自身是创新高地,更能通过数实融合带动区域整体产业结构升级,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

数字产业集群驱动区域创新发展成效初显

近年来,随着各地积极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其对区域创新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在创新成果、要素集聚和空间格局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创新成果加速涌现。2024年,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全国约25%的研发人员,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比重约50%,拥有的发明专利数约占全国总量的一半,在创新要素和创新产出上均表现出显著的集中度。数字技术创新也取得新进展,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全球占比、人形机器人、无人机、AI智能体等标志性产品,体现出较强的创新产出能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有24个科技创新集群跻身全球百强,数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位列全球第一,北京、上海—苏州分列第四和第六,核心区域创新集群已形成“多极引领”的发展格局。

二是数据与人才两类关键要素加速集聚。第一,数据规模快速增长。2024年,全国数据生产量达41.06ZB(泽字节),较2023年增长25%;数据存储总量达2.09ZB,同比增长20.81%;北京、上海、宁波等地积极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倾斜,大力吸引和培育数据技术企业,持续完善数据基础设施与服务生态。此外,成都、沈阳、合肥等地也在加快行业数据资源建设,围绕工业制造、医疗健康、智慧教育等重点领域,已形成超过300个高质量数据集。第二,数据基础制度改革提速。国家高新区率先探索数据要素“改革沙盒”模式,将数据开放、场景拓展等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改革试点。北京创建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宁波启动“数创港”共建,深圳前海开展“数据特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第三,人才集聚规模优势突出。数字产业集群依托企业、研发机构等优势,集聚了大量数字领域人才。

三是区域创新格局向多点支撑演进。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既呈现东部高度集聚,也出现中西部多点开花。东部地区集聚效应显著,中关村已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万亿级产业集群,上海张江集成电路、武汉东湖光电子信息等集群也在各自领域占据全国重要份额;中西部地区则通过飞地经济、链群协同、生态共建等方式主动承接数字产业转移,涌现出成渝电子信息、贵州大数据、内蒙古算力等特色集群。安徽合肥智能语音集群(中国声谷)在科大讯飞带动下,汇聚100多家人工智能创新平台、超过2200家入园企业,实现产业链层面的深度协同;贵州依托能源、气候、地质优势成为国家算力枢纽,截至2024年底总算力规模约占全国的23%。尤其在“东数西算”工程推动算力资源向中西部优化配置的背景下,中西部地区得以将能源、空间和成本优势转化为承接数字产业、培育本地集群的窗口机遇,区域创新的梯度落差有望逐步转向协同共进,东中西部正加快形成功能互补、梯次衔接的区域创新体系。

以数字产业集群赋能区域创新需系统施策

数字产业集群仍处于加快培育阶段,一些地方在发展中还面临产业定位与本地基础结合不紧、重建设轻运营、重引进轻生态、数据流通不畅等问题,集群的创新组织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推动数字产业集群驱动区域创新发展,关键不在于简单扩大园区规模,也不在于盲目追逐热门赛道,而在于提升集群的创新组织能力,需从顶层设计、主体激励、差异化布局等方面系统施策。

第一,完善顶层设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作为新兴的高级集群形式,数字产业集群正处于实践探索的初期,需要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未来各区域应积极构建“硬基建+软环境”双轮驱动的数字赋能体系,加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一方面,需加大5G基站、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及智能传感系统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部署力度,形成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数智化基座。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布局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流通标准和安全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及城市间数据链。

第二,激励集群相关主体数字创新。各区域应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数字要素禀赋优势的数字原生企业和虚拟集聚平台,促进多主体在虚拟空间的集聚与协作。可设立数字原生企业专项创新基金,根据企业创新能力、技术辐射能力研判其所需支持,通过“一企一策”给予针对性政策,以应用场景牵引与创新能力提升双轮驱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同时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数字原生企业与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前沿技术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快速转化,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开放共享的集群创新生态。

第三,实施差异化政策组合,因城施策激活创新潜能。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具有显著的区域特色与差异,政策设计应转向“精准滴灌”式治理。对于东部大型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培育重点应转向数字前沿领域,通过设立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放算力共享平台等举措,率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对于中西部城市,核心目标是加速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强化“数字基建+传统产业数字化”双牵引,开展数字原生企业专项培育,把算力、清洁能源等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产业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应完善城市间协同发展机制,让区域中心城市做好示范、释放对邻近城市的带动作用,充分激活数字产业集群的空间溢出效应,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面向“十五五”,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已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到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由2025年的10.5%提升至12.5%。在这一进程中,数字产业集群将成为各地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把产业集聚提升为生态共建,把项目招商转向能力培育,让数据流起来、场景用起来、企业联起来、人才聚起来,数字产业集群必将释放出更大的乘数效应,为区域创新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作者:王曰影,齐鲁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夏杰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