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杨霁月 视频剪辑 彭雨田
据封面新闻报道,广东一名大学生小胡,买了海航深圳飞呼和浩特的早班机票,原定早上7点40起飞,临出发突然收到短信,航班直接提前10分钟起飞。
原本算好坐首班地铁赶飞机,这下路线彻底作废。为了不耽误行程,小胡只能自掏腰包,在机场附近住一晚,平白多出一百多块住宿费。事后他联系海航,想要免费退改、报销住宿开销,却直接被工作人员回绝。
但小胡偏不妥协,一纸诉状把海航告上法院,诉求很简单:赔付住宿费,同时认定这条15分钟门槛条款无效。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海航全额报销了小胡的住宿费用,还书面承诺,霁月认为,机票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运输合同,起飞时间是双方白纸黑字约定好的内容,航司单方面更改时刻,不管提前几分钟,本质就是单方违约。按照民法典规定,企业私自设置条款,专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损失,这在法律上,本身就无效。
短短十分钟,看着微不足道,背后藏的是契约精神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件事也给所有服务行业提了醒:规则不能只便利商家,愿意倾听普通人的合理诉求,行业才能长久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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