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霜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近日,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为契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等80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金倩等100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四川检察机关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格桑梅朵”办案团队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巴渠佑苗”未检工作团队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名单

丛林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雷蕾(女)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甘露梅(女)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魏林林(女)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