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名人员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擅自驾车进入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属于非法穿越行为。救援工作结束后,双湖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两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宣讲。两名涉事人员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诚恳接受处罚并书写保证书,承诺不再实施非法穿越行为。
2026年6月1日,双湖县公安局接到一起警情:2名外来自驾人员在普若岗日冰川以北无人区陷车,车辆无法自行脱困,急需救援。
接警后,双湖县公安局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救援队,连夜挺进被困地展开搜救工作。因救援区域平均海拔超过5500米,气候恶劣,路况复杂。
救援人员克服暴风雪、冰雹、车辆频繁陷困、人员严重高原反应等重重困难,经过连续奋战,于6月3日21时许成功找到2名被困人员。
经现场医护人员初步检查,两人身体无冻伤及外伤。救援队随即将被困车辆拖出,人员安全转移。
6月5日18时,救援队伍历时5天4夜后,将2名被困人员安全护送至双湖县城。经县人民医院全面检查,两人身体状况良好,无生命危险。
警示
所谓“无人区探险”“小众秘境自驾”,看似新奇刺激,实则隐患重重、触碰红线。一方面,高海拔无人区缺氧、严寒、天气多变、救援难度极大,一旦发生陷车、迷路、失温、高反等险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另一方面,非法穿越行为严重破坏高原脆弱的生态系统,惊扰野生动物栖息地,同时会占用大量公共救援资源,耗费公职人员人力物力,给地方应急救援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在此提醒全国各地自驾、户外探险爱好者,敬畏高原、敬畏自然、敬畏法律!自觉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我区野外出行管控规定,摒弃侥幸心理,杜绝非法穿越、违规闯禁等危险行为。不涉足生命禁区、不触碰法律红线,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守护西藏高原的绿水青山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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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郭琦
编辑丨唐雨欣 伊凡
来源丨双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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