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考生们

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的考试环境

海口7部门联合发文

将在中高考期间

(6月6-10日、6月24-27日)

对噪声实施特别管控措施

原文如下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2026年“两考”期间噪声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全市考生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海口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将在2026年中高考期间(即:2026年6月6-10日,以及6月24-27日)对噪声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消除噪声、震动影响。严禁在12:00至14:30、22:0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全市所有考点及周边2公里内全天禁止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0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四、禁止在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开展娱乐、聚会、广场舞、体育锻炼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产生过大音量。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配套娱乐场所,从严强化日常管控、严控营业时间与噪声扰民问题,全面落实静音管控、降噪保洁、秩序规范各项措施。

五、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救援车除外)。

六、在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各单位及个人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两考”期间环境噪声防治工作。在管控期间,有关噪声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广大市民可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海口市公安局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口市交通运输局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5月25日

来源:海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交通运输局、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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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