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南充市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嘉陵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学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学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学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充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充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嘉陵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