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村里申报了一个种植项目,上级还拨了钱建基地,但我们从没看到哪里在动工……”此前,雅安市芦山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思延镇开展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时,草坪村不少村民向监督检查组反映。
检查组工作人员翻看台账,发现草坪村2022年确有一个“种植基地及配套加工储料区建设项目”,上级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可当检查组驱车来到项目规划地址时,眼前只有一片荒草丛生的空地,连一根牧草的影子都没有,所谓的“配套储料区”更是无从谈起。
这笔专项资金用到了哪里?县纪委监委决定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调阅了该项目申报、审批及拨款档案后,核查组发现这笔钱在拨入思延镇政府后不久,便以“合作款”名义转入了该村某合作社法人冯某某的账户。
而说起这笔钱的去向,村干部们却难掩愤懑:“有次村民集体大会,镇党委副书记余某某提出把这60万元专项资金入股到冯某某经营的合作社,我们当时都反对。这是给村上的专项资金,凭什么给个人?要搞产业,也是村上自己干。”
核查组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失误,随即找到余某某进行谈话。
“在村民集体大会上,不少村干部明确表示反对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冯某某,而你作为镇党委副书记,却一意孤行、不顾群众意见。你怎么解释?”
“我想着村上单干没经验、没渠道,冯某某的合作社有技术、有销路,把资金‘入股’给他,既能盘活项目,每年还能给村集体带来分红。再说了,协议签了,第一年分红也确实到账了。”余某某不以为意地回答。
“第一年分红了3万,那后面呢?项目、基地在哪里?为何现场只有一片荒地,连一根牧草的影子都没有。60万元专项资金,就仅仅换来第一年3万元?”核查组指出问题所在。
余某某语塞,低头不语:“这……我也没想到会这样……”
随着谈话的深入,这场套取资金的运作“把戏”被层层剥开。原来,2021年,冯某某为套取“种植基地及配套加工储料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找到余某某让其帮助自己在项目申报中提供帮助,并送上5000元现金。在60万元的专项资金拨付到镇政府账户后,余某某便串通村支书在村民集体大会上提出,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与冯某某签订合作开发种植基地及配套加工储料区建设项目协议,将这60万元支付给冯某某用于购买牧草苗以及种植、日常管护,每年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3万元分红。
然而,冯某某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了一年的分红,此后便再无下文,项目从未真正落地,签订的协议也成为一纸空文,60万元专项资金被套取侵占。2025年12月,冯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涉事的镇村两级3名干部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芦山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草莓种植大棚等产业一线,实地核查产业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效益与政策落地等情况。(吴颖 摄)
问题暴露后,芦山县纪委监委没有止步于个案查处,而是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系统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引入大数据监督,打破财政、农业、工商等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将碎片化信息整合贯通,科学设置预警指标,重点排查项目真实性、程序合规性、资金安全性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91件,立案45件,处理处分59人,督促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个。
作者: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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